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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曲靖: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

    时间:2019-02-07 20:03:42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我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726人享受公积金贷款1587万元

    我市2016年11月率先在省内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726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91万元,发放贷款73笔1587万元。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落实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2016年11月起,曲靖户籍男性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曲靖市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均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据了解,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低利率政策。但是,个人贷款记录连续违约3次以上(含3次)或累计6次以上(含6次)的不受理;信用卡还款违约记录连续违约6次以上(含6次)或累计12次以上(含12次)的不受理;助学贷款到期未结清的不予受理。

    根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的2017年曲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5299元,核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89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16元。上年我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5299元,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为530元。(杨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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