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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政府考核组到怒江州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时间:2019-01-22 17:35:0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省政府考核组到怒江州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1月17日至19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张明任组长的第七考核组,到怒江州考核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于18日上午在六库召开考核汇报会,听取怒江州工作情况汇报。

    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文辉,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柴万宏,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李海曙,副州长张杰,泸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和桂莲等出席会议。

    会上,李文辉就怒江州河(湖)基本概况、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方面向考核组作了详细汇报。李文辉指出,怒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落实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了州、县(市)、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编制完成了全州164条河流5个水库的“一河(库)一策”方案和“一河(库)一档”台账,制定出台了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全州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听取汇报后,考核组对怒江州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怒江州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狠抓工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同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融会到河(湖)长制工作的各个方面,层层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形成巡河清河护河常态化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的深刻转变,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好绿水青山。

    期间,考核组通过与州、县(市)级河(湖)长面谈、查阅相关工作台账等方式了解工作情况,还先后深入泸水市、福贡县,实地察看麻布河饮用水源地保护、丙舍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以及福贡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记者程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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