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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溪市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兑现工作

    时间:2019-01-10 16:12:17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8月28日,玉溪市已完成企业退休人员1至8月养老金调整兑现工作,共兑现补发基本养老保险金5332.67万元,惠及逾4.7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月人均增加139.4元,增幅5.9%,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2501.95元。

    据悉,这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第十四年上调。根据中央、省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要求,玉溪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的调整细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定额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挂钩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独生子女费)的1.3%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倾斜调整标准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发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增发基本养老金50元;按退休时单位驻地增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一类地区(江川区、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和其他地区(市本级、红塔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仍达不到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记者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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