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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溪市推进街道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

    时间:2019-01-10 16:11:00  来源:  作者:

    目前,我市街道工作职能范围不清、责权利不对等、事务与财力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街道体制机制,使其更加简约、更加高效、更加便民,才能夯实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为破解这些难题,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城市基层党建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陈豪调研玉溪时提出的“玉溪市被列为全国103个地级以上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之一,要大胆探索,努力创特色、创品牌,为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创造经验”的指示要求,我市以党建统领城市基层治理,把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及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两项工作,作为提升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近日,玉溪市出台《关于推进街道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将引导街道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赋予街道相应职责职权,优化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和街道事业单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赋予街道哪些职责职权?街道体制将怎么调整改革?记者结合该《意见》为您解读。

    赋予街道8项职责职权,逐步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

    对于街道的职能定位,该《意见》指出,街道党工委是县区委派出机关,根据县区委的授权,在辖区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推动党的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深度融合。街道办事处作为县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法在辖区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主要有8项职能: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联系和服务驻辖区单位、企业及市场主体,指导和服务社区创新创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指导“三资”管理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育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促进社区共享经济发展。

    组织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老龄、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加强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受委托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住宅小区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指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发展完善,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群众性事件发生等。

    监督专业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力量,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该《意见》特别提出,根据各地实际,加快转变街道经济发展职能,逐步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将街道服务经济发展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领域集中,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进一步细化街道具体职责任务,完善街道权责清单,推进街道职责体系科学化、法治化。

    明确街道党政内设机构“4+1”设置模式

    该《意见》提出,根据街道职能定位,优化完善街道党政机构设置。一般应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与平安建设办公室。此外,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重的街道可增设1个扶贫开发办公室。

    其中,新设立的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党的建设、纪律教育、宣传教育、外事统战工作,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街道机关组织、人事、编制工作;会同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新设立的区域发展与公共服务办公室,则进一步加强了街道的综合职能。该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企业信息采集、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老龄、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明确街道事业单位“6+1”设置模式

    该《意见》提出,根据街道职能定位,加强街道事业单位建设。一般设置6个事业单位,即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文化事务中心、综治中心、财政所。此外,还可根据实际设置经济和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街道职能定位,构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面向社会的管理服务平台体系,理顺工作关系,优化设置模式,做到职能衔接、工作互动、人员融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向基层延伸,全面实施“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能办、异地可办”。

    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该《意见》明确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核定街道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11名以内。

    强化政策保障

    该《意见》明确建立权责统一下沉制度。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对部门派驻机构干部管理考核权和负责人任免征得同意权、街道规划参与权、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建议权,实现街道权责一致、统筹有力。

    此外,还明确了健全条块职责分工、实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完善街道财政保障体系、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基层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信息整合共享制度等多项保障措施。

    记者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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