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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溪出台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

    时间:2019-01-10 16:10:06  来源:  作者:

    在中央、省、市深入推进群团机关改革的大背景下,日前,我市出台《玉溪市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从群团组织外包括体制外吸纳各行各业优秀干部和人才到群团机关挂(兼)职,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届时,群团领导班子中的挂(兼)职成员将不少于50%。

    记者了解到,对群团干部管理进行改革创新,是我市深入推进群团机关改革迈出的重要步伐。此举将拓宽群团机关干部来源,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规范群团挂(兼)职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出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记者结合该《办法》,从任务职责、干部选派、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对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如何管理进行解读。

    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做些什么?

    该《办法》所指的挂职干部,是指在一定时限内离开原工作岗位,到群团机关挂任领导职务或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兼职干部,是指不脱离本职工作到群团机关兼任领导职务的人员。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的配备管理,应坚持有利于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履行群团职责,推进群团事业发展“三个有利于”的原则。

    《办法》指出,挂职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履行岗位职责,分管或承担具体业务工作;深入基层一线联系服务群众,收集反映群众诉求,为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建言献策。兼职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群团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参加群团组织重要调研和重大活动;参与群团重要议事决策;广泛联系职工群众,推动群团事业发展。

    群团领导班子中的挂(兼)职成员将不少于50%

    《办法》指出,挂(兼)职干部选派,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破除行政化,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唯身份、不唯职级,注重从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群众工作,熟悉群团工作相关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等等都是必需条件。

    《办法》指出,选派挂任群团领导职务,原则上从各行各业中有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经验,具有两年以上基层领导或群众工作经历,热爱群团工作的优秀干部和人才中择优选拔。选派兼任群团领导职务,一般从具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带头人、党政部门负责人中择优选拔。

    对于选派干部挂(兼)任市级群团班子副职、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职务的,《办法》明确了相关程序。

    兼任群团领导班子副职的,原则上应任满一届;挂任领导班子副职,或挂(兼)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少于1年;挂职从事具体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挂职期限。原则上群团领导班子中的挂(兼)职成员不少于50%,上级文件有要求的按规定执行;其他挂(兼)职干部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

    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其中,挂职干部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兼职干部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

    《办法》要求,群团党组织应重视关心挂(兼)职干部,发挥其优势特长,合理确定和安排工作任务;派出单位应支持挂(兼)职干部的工作,加强与群团党组织的联系,动态掌握干部挂(兼)职情况,共同做好管理监督工作。挂(兼)职干部应自觉接受群团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挂(兼)职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原任职务不免。挂职干部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群团为机关挂(兼)职干部提供必要工作保障,安排办公场所,配置办公用品。挂职干部在群团机关挂职期间,差旅费、公务交通费等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兼职干部有关费用报销和补助按各群团文件规定执行。挂(兼)职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注重言谈举止,树立群团干部良好形象。

    群团机关挂(兼)职干部能进能出动态调整

    《办法》明确了挂(兼)职干部的考核评价方式:挂职时间超过半年的,在挂职单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兼职干部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在群团机关的履职情况作为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干部挂(兼)职结束后,群团党组织对其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反馈派出单位,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发挥作用较好的,群团党组织可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提出培养使用建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按有关规定转为群团专职干部。干部挂(兼)职期间,工作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不适合从事群团工作的,应提前结束挂(兼)职,退回原工作单位。

    记者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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