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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立医院改革的“玉溪经验”

    时间:2019-01-10 16:08:40  来源:  作者:

    核心速读

    2015年,玉溪市被列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玉溪医改由此拉开帷幕。

    迄今为止,玉溪医改实现了“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由单向突破向系统配套”的3个转变,主要医改量化指标全面向好,医院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逐步增强。与改革前的2015年相比,2017年全市医疗费用增幅8.3%、下降了2.2个百分点;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1.2%,下降了9.1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9.6%,提高了4.6个百分点,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5.58岁,婴儿死亡率与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均位居全省前列。2017年8月,玉溪被列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15个示范城市之一;今年5月,玉溪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并得到了激励资金支持。

    从医改试点到示范城市建设,再到国务院通报表扬,3年时间3项重大阶段性成绩,公立医院改革的“玉溪经验”持续领跑全省乃至全国。

    先行先试打好政策组合拳

    玉溪市紧紧抓住被列为国家综合医改第三批试点城市的机遇,从解决人民群众就医看病难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采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集中采购、完善医保支付、规范财政补助、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医药、医保、医疗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全力抓好公立医院改革任务落实。

    制定实施《玉溪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付费制度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药品采购、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等重点工作有成效、有亮点,创造了“玉溪经验”。特别是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行DRGs支付方式改革,成为全国示范样板,受到了财政部、人社部、卫健委等国家部委高度肯定。

    作为玉溪市内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成为我省首家按DRGs付费结算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玉溪市人民医院院长曾勇表示,医院主动顺应DRGs付费方式改革,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降低成本,出台《推行DRGs付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按照“超支可控、略有结余”原则制定了《实施DRGs付费制度改革专项奖励试行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2017年1至12月,医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DRGs付费的病种515个,付费人次45201人,占参保出院患者的80%,结余率4.17%;CMI值小幅增长,职工为1.34,居民为1.32,均比上年1.25增长。职工医保按DRGs付费病组住院次均费用为10545元,比上年总额预付下降了2040元,降幅为16.2%;居民医保按DRGs付费病组住院次均费用为10041元,比上年总额预付下降了121元,降幅为1.2%。

    玉溪市统筹推进,从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分级诊疗、执行DRGs付费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走稳实施任务的“最先一公里”。

    ——2015年12月1日开始,玉溪市3个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至此,全市19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确定了“7∶2∶1”的弥补政策。

    ——2016年1月20日起,市级3家公立医院执行新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高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部分床位费及手术费共479项,下调大型检查和检验项目10%至20%的费用。

    ——2016年4月1日起,玉溪市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

    ——在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框架下,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建立了一套医护分开、垂直管理,以DRGs评价为导向、以成本费用率考核作为成本消耗控制措施、以各项单项考核激励为补充、注重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较为完整的绩效考核分配体系。

    ——以“互联网+医疗”促进服务创新。率先建成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并成功投入运行。玉溪市人民医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实施微信挂号、银医一卡通、自助打印报告等;引入HERP、反统方、医保控费、漏费管理、医疗质控等系统,以“制度+科技”促进医院质量控制管理的创新。

    玉溪市委、市政府成立医改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罗应光和市长张德华任双组长,一位副市长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多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全面统筹的领导体制,建立起了互动高效的“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改革机制。

    任重道远把医改不断推向纵深

    “虽然玉溪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医改示范城市,但各县区、各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医改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攻坚意识,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认真对照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卯足干劲、攻克难关。”在10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玉溪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罗应光表示,抓好当前及今后玉溪医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深化医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持续加大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力度,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持久战,坚决保住国家级医改示范城市的荣誉,确保玉溪医改持续领跑全省乃至全国。

    今年以来,玉溪市不断巩固深化前期改革,启动实施系列试点改革,坚定不移地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向深入,医改示范城市建设呈现迈步稳健、开局良好,巩固深化、纵深推进的特点。

    及时出台医改示范城市方案。玉溪市制定出台了《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玉溪工作方案》、《玉溪市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532”的重点任务,即:巩固深化“DRGs付费制度、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编制人事薪酬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项改革,启动实施“中医药发展、医联体建设、医用耗材招标”3项试点改革,以及“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主要医改指标严格考核控制”2项重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医改工作。

    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方案。以公益性为导向,强化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出台了《2018年度玉溪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医改政策导向得到充分体现。医院绩效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启动了第二轮药品联合限价采购。总结第一轮采购的做法经验,出台第二轮采购方案,加快推进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第二轮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询价目录3569个品规,共有11496个药品参与询价。第一批确标的2633个品规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挂网采购;对存在质疑和投诉的药品进行了核查复核;药品不能执行“两票制”的一律取消了确标资格。

    继续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玉溪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6家城市公立医院开展了改革试点。目前,在不削减医务人员现有收入水平的基础上,试点医院薪酬水平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薪酬水平2倍以内,激励性工资与保障性工资总体保持7∶3的比例,人员支出占比允许适当突破40%的上限控制。

    为实现“医保促医改”“医改惠民生”的目标,玉溪市将认真执行好国家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医保准入谈判等药品目录规定,坚定不移推进玉溪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结算。

    切实发挥好医保对推动医改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好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的保障功能。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健全完善医保监管制度,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和督查、稽查。

    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探索实行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等多种模式,统筹推进基层和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改革。在玉溪市薪酬制度试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玉溪市卫计委积极稳妥把薪酬制度改革范围从6个城市公立医院扩大到全市19家公立医院。加快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确保2019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新的调价方案。科学开展三级医院综合业务考核,重点考核医疗管理、运行成本、服务质量等,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

    总结推广峨山县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县域卫生人才统筹使用管理等经验,全面纵深推进全市3所三级医院建设2种以上的紧密型医联体模式,全市所有二级医院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并实施医联体、医共体的综合绩效考核。加快推进玉溪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试点,切实解决好挂号难、缴费慢、排队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外,玉溪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围绕实施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配合省级推进抚仙湖国际医疗健康城市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力争到2020年建成1至2个健康城市示范县区、10至15个健康城镇、不少于2个康养特色小镇。鼓励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结合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快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平台系统运行工作,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确保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记者余红/文通讯员李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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