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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市森林公安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翅鸢

    时间:2019-01-10 15:27:49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救助“萌宝”

    2019年新年伊始,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各分局的民警在动物救助方面开展了几场活动,救助了一批“国宝”动物。晋宁森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翅鸢,呈贡森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落难的灰背隼,石林县森警将从树上摔下的猫头鹰救起并放飞。

      门前落停黑翅鸢

    7日19时50分,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警称:“有群众在六街镇大庄村发现一只不能飞的鹰,现在鹰已被捉住,希望森林公安前往处置。”民警在报警人的家中见到了其所说的鹰。报警人称,他看见鹰落在其家门前,后一直不见鹰飞走,为防止鹰受到伤害,遂将鹰捉回家中并报警求助。

    经检查,该鹰为黑翅鸢,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但精神状态不佳,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为让其得到更好救护,民警于次日将其移送救助。

    救助喂养猴面鹰

    6日早上8时20分,在昆明市呈贡区春融公园内,有市民发现一只鸟在一棵树下一动不动,由于担心鸟受了伤或生病,市民向森林公安报警。

    呈贡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首先对这只鸟进行了体表检查,发现这只鸟无外伤、生命体征良好。经民警查找相关资料,确定这只猴子面相的鸟学名叫草鸮,又称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担心猴面鹰再次受到伤害,民警将它带回救护喂养,并于当天将其移送救治。

    树下发现猫头鹰

    3日傍晚,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将一只猫头鹰放归自然。

    “有一只年幼的猫头鹰从树上掉下来,好像受伤了,你们来看一下。”2018年12月30日,接报后,民警前往石林县万城一区居民住宅区,并在树下的空地上发现一只幼年猫头鹰。市民介绍,由于当天天气寒冷,猫头鹰的翅膀好像被雨水淋湿了,站在树上休息时,从树上摔了下来,就一直没有飞起来。

    经检查,这是一只幼年猫头鹰,无外伤,但因最近气候寒冷精神欠佳。经过细心照料,猫头鹰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是选择放飞自然。

      捡到一只灰背隼

    6日上午10时34分,呈贡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接到市民报警:在呈贡刘家营村有人捡到了一只鸟,也不知这是什么鸟,希望民警前往看看。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一只灰背隼,它已被热心市民装在小箱子里,这小鸟看上去也很是可爱。民警检查后发现其生命体征良好,无外伤,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当日下午将这只灰背隼带到了呈贡区松茂水库将其放归自然。 (记者 左学佳 通讯员 夏乔禄 高建煜 马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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