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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头鹰“迷路做客”居民家大理民警助其重返大自然

    时间:2018-03-10 15:44:42  来源:  作者:

     云南网讯(实习记者 夏方海 通讯员 王景辉)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赖在居民家中不走了?近日,大理州巍山县森林公安局巍宝山派出所接到居民报警称,自己家中飞入了一只猫头鹰,自己不知如何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居民家中。但经过民警检查,这只猫头鹰并没有受伤迹象。奇怪的是,据报警群众介绍,这只猫头鹰可能是在觅食过程中,误打误撞飞到自己家中。"本来想着它停留一会就会飞走了,但它却不走了。"于是他就把这只猫头鹰放到了笼子里,便立即打电话向巍山县森林公安局求助。

     报警人表示,自己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知识也有所了解,所以知道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随便饲养。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至巍山县森林公安局,先是用水和食物喂它,待猫头鹰养足精神后,将它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关二级动物的条文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如有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近年来,巍山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对群众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民参与,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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