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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昭通市纪委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时间:2018-01-23 16:19:39  来源:  作者:

    记者 申时勋

    云南网讯 租借牛来应付上级检查,低保金被用来优亲厚友,侵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向扶贫对象违规收取照相费,通过抓阄来评定贫困户,一个贫困户的房屋图片被反复“移植”给其他贫困户……日前,昭通市纪委官方微信平台“@清廉昭通”通报了2017年以来所查处的多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 租牛应付检查

    2016年,镇雄县盐源镇党委、政府作风不实,把关不严,致使作为“两比两看”(比进度、比突破,看特色、看亮点)观摩点的敬天养殖场弄虚作假,以每天50元的租金向周边养牛户租牛到养殖场,搞形式主义,欺骗观摩同志。

    事后,盐源镇党委、政府被责令分别向镇雄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时任盐源镇党委书记洪济、镇长周乐银、镇纪委书记王天武分别受到谈话诫勉的问责处罚。

    2 向贫困户收照相费

    2015年,巧家县崇溪镇马洪村村委委员罗真富截留并侵占村组公路资金及农户扶贫项目资金8608元,实施危房改造时违规收取并占有群众的照相费1500元。

    罗真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1500元照相费现已如数退还农户。

    3 低保金被优亲厚友

    2013年9月至2017年11月,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龙山寨社区党总支书记丁朝文未按规定公开公示低保分配评定等情况,在低保评议审定过程中把关不严,让3名家属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27483元,致使该社区其他两委成员和家属共6人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46752元。丁朝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村两委相关成员被提醒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 随意侵占群众利益

    2013年4月,鲁甸县新街镇闪桥村党总支书记夏大奎与时任党总支副书记李二章、村委会工作人员李文岗、王吉亮,截留私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0000元;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夏大奎妻子、儿子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7404元等。

    夏大奎、李二章、李文岗、王吉亮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涉嫌的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克扣群众劳务费

    2014年,彝良县两河乡小溪村委会主任李连华承包实施2013年度低产林改造项目工程,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李连华以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等理由,克扣施工群众劳务费35000元……李连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其小溪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其中克扣的劳务费如数兑付给群众。

    6 抓阄选定贫困户

    2015年10月,盐津县中和镇中堡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陈世伦在组织群众进行贫困户指标自评自选过程中搞形式主义,未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中的“三评四定”要求,违规采取“捻纸团”方式来评定贫困户。陈世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众人“共享”一张图

    2017年5月,大关县供销社副主任黄云斌搞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在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中,安排村民带上户口本集中采集信息,未按要求入户核查农户信息和逐户拍照,并多次从同一农户房屋的不同角度拍照,想当然地作为其他农户的房屋资料。黄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 侵占社会抚养费

    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永善县黄华镇鲁溪村委会原副主任、文书杨光国侵占工作经费、计生违约金和社会抚养费共计39894.7元,还由他本人和3名家属,一共违规享受和领取低保金12945元。

    杨光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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