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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大棚房”说不确保农地姓“农”

    时间:2019-04-27 18:34:40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对“大棚房”说不确保农地姓“农”

    “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高位推动,全面排查,精准施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地非农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获得了国家“大棚房”清理整治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彰显三个“度”

    站位有高度。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问题整治整改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一鼓作气推进整改,彻底完成清零见底任务。

    推进有力度。及时成立了普洱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研究制定了《普洱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2次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市政府召开了5次工作推进会和形势研判会,做到领导坚强有力,目标任务明确,措施稳妥高效,为高质量完成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打牢组织保障基础。

    排查有精度。对照“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按照“逢棚必进、全面覆盖、一个不漏”的要求,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轮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的全面排查,摸清了“大棚房”问题底数。截至3月19日,全市共清理排查和分类甄别设施农业项目1826个、面积5445亩,其中:日光温室6个、占地面积3.6亩,其它1820个、占地面积5441.4亩。全市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152个,按指导意见分类,属于第一类违法类型17个,面积50.15亩;属于第三类违法类型73个,面积155.95亩;属于附属及配套设施面积超标问题62个,面积43.5亩,未排查出第二类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

      用好两个“力”

    形成凝聚力。1月20日和2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3月6日、3月15日先后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形势研判会,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盯整改难度较大和矛盾集中的主要问题,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于1月20日、3月2日两次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区)督导逐宗整改。县(区)政府作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先后召开“大棚房”问题整治落实会、研判会,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包保制,县(区)领导亲自深入园区大棚,现场办公、一线指挥、督导检查。同时,围绕各阶段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精准施策,整合力量,上下联动,艰苦奋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完成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

    锤炼执行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云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分类进行处置,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明显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对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超标看护房或农业设施抓紧规范。各县(区)严格对照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按照整改时限,一方面配合好省驻点督查工作组开展问题排查、拆除整改督导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派出市级督导组对各县(区),特别是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县(区)进行督促和指导。加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准确把握好政策法律界限,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坚守一条“线”

    对“大棚房”说不,出重拳整治相关问题,目的在于遏制农地非农化,坚守农地姓农底线。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效集中体现在坚守这一条“线”上。

    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死角”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农业大棚进行清理排查,采用“逢园必查、逢棚必进”的方式,对农业设施项目和农业大棚登记造册,甄别违法违规项目和大棚;提取历年设施农用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和备案资料,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筛选违法违规项目;对省“大棚房”办下发的疑似“大棚房”问题和“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举证,确定违法违规项目。

    在清理排查基础上,全市拆除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76个,通过复耕复垦退房还地(田)249.6亩;通过停止设施农业项目经营农家乐等违规行为、拆除违规建筑,恢复农地农用、农棚农用功能整改了10个“大棚房”问题,另外对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但未备案的66个设施农业项目进行了备案,确保农地农用。

    本次“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全面、整治标准高、速度快、不讲条件、不留后患,违法违规项目一律退房还地(田),坚决捍卫农地非农化底线不动摇,对部分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设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取到了强大的威慑和震慑作用。(记者 张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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