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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山市首例生态安葬逝者落葬红旗林场

    时间:2019-03-23 23:34:1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文山市首例生态安葬逝者落葬红旗林场

    让生命回归大地,让骨灰融入自然。3月19日,来自文山城仁和苑小区的一户居民将过世老人的骨灰撒在东山红旗林场林区的树下,这是文山市首例生态安葬。

    据了解,此次生态安葬的逝者名叫殷质震,文山人,出生于1932年,于3月17日上午不幸去世,享年87岁。83岁的程先兰是已故老人的老伴,两人都是退休教师,育有3子女。“将骨灰洒向大地,让生命回归自然”这样的想法是两位老人自己的意愿。由于受世世代代传统观念的影响,程先兰老人提出要将老伴骨灰撒散至林区时,家人对此并不理解。

    当天上午9:30左右,文山州殡仪馆内,已故老人的亲朋好友正进行告别仪式,火化结束后将把骨灰送至文山市东山红旗林场的林区进行撒散。下午14:30左右,程先兰老人及家人带着已故老人的骨灰到达了东山红旗林场的林区。伴随着春风,亲属们将骨灰撒在清香树下,期间,程先兰老人还致以自己写的诗歌,缅怀老伴。整个仪式没有鞭炮,没有香烛,也没有花圈等传统的祭祀用品,简洁却不失庄重、忧伤而充满感动,实现了已故老人生前“让生命融于绿色,把土地留给后代”的遗愿,这在文山尚属首例。

    据了解,文山市提倡的生态葬方式有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塔(壁)存放、撒散,但禁止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进行安葬。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7月1日起,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实行正常的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补助,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属实行火葬区内的城乡居民,给予丧属殡葬补助4000元,不属于火葬区内的城乡居民,给予丧属殡葬补助4500元;属特殊困难群众的(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孤儿、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给予补助5000元,不属于火葬区内的给予补助5500元。捐献遗体供科研、教学使用的给予补助4000元。因已故的殷质震老人是文山实验小学的退休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不享受上述政策,但可享受由市人社局发放的一次性补助安葬金。(非常文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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