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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众遇到此类情况“不听、不信、不转账”

    时间:2017-08-17 16:57:28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作者:

    来电自称“公、检、法”办案要提防虚假通缉令、盗用信息诈骗、电话欠费诈骗、涉及案件诈骗……近日,我省公安民警发现,境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案件迅猛上升,给民众造成大量财产损失。7月19日,家住忻州原平市的张先生报案称,当天上午10时许,自己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邱检察官的电话,电话中对方告知自己名下的一张民生银行卡涉嫌洗黑钱犯罪,并告知其一个链接,经登录链接后发现有自己的一张通缉令,后邱检察官要求对张某文拥有的所有银行卡进行交易明细及流水验证,以排除张某文涉嫌洗黑钱犯罪的嫌疑。在此情况下,张某文将手机收到的银行交易密码告知对方,自己银行卡内的65万元被对方转走。无独有偶,5月6日,晋中市榆次区张先生报案称,4月18日,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扶贫小区,其接到一个自称是移动公司的电话:有人利用张先生身份信息在北京办理了3个号码,涉嫌非法赌博,并将电话转接至北京市东城公安局,一个自称吕警官的,称张先生涉嫌洗黑钱金额达216万元,之后电话被转接至一个自称李检察官的人。李检察官称已接手案子,并与其保持单线联系,随后添加了张某的一个QQ。4月24日,自称李检察官的人套取了张某工商银行卡信息,诈骗其现金5万元。我省警方梳理了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四步作案”。第一步:骗取信任。骗子通过网络购买受害者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隐私来取得受害者信任。第二步:震慑和恐吓。骗子会通过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骗子为了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通常会使用PS或者生成器生成通缉令并发给受害者。第三步:收集敏感信息。诱骗受害人与骗子保持通话,长时间对受害人进行洗脑,并获取受害人银行卡信息、存款信息。第四步:远程转移资金。要求受害人携带U盾/银行卡/存折,前往银行或找一台电脑进行操作。通过受害人提供的银行卡信息,远程诱导受害人进行转账操作,最终将受害人银行卡中的资金转移。对此,山西警方一方面重拳出击,保持对这类犯罪的打击态势,同时也结合侦查中掌握的发案特点,将冒充“公、检、法”实施各种电信诈骗犯罪进行了梳理,警方表示,公安部门不会仅仅通过电话方式对涉嫌犯罪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也不会与其他司法部门相互转接电话,希望广大民众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坚持“不听、不信、不转账”原则,紧紧守护好钱袋子,以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 李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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