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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居民2019年底前将全部住上新房

    时间:2017-08-16 20:01:15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

    当“一方水土难养活一方人”时,易地扶贫搬迁成为我省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对于这些居民来讲,脱贫致富显得尤为艰难,而搬出大山成了他们最好的出路。8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谁、如何搬、后续产业怎么发展等问题。目前,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片区,包括天镇、广灵、偏关、静乐、宁武、临县、兴县、石楼、大宁、永和等10个深度贫困县在内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尚有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需要通过整体搬迁才能摆脱贫困。《实施意见》明确,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将分三批实施易地搬迁,2019年底前全部入住新居,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精准识别对象 实行一户一档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省脱贫攻坚的标志性重大工程。如何确保应搬尽搬,不掉一户、不漏一人,同时要坚决杜绝擅自搭车现象?对此,《若干意见》提出,根据县域城乡建设规划,划定生存发展条件差的区域,在此范围内确定要搬迁的乡镇和村。精准识别将从搬迁的重点村开始,把居住土窑洞的贫困户作为搬迁重点,防止出现项目县全域都可以搬迁的现象。对于深度贫困地区,在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后,明确其中的搬迁贫困户、贫困人口,确定需要同步搬迁的农户、同步搬迁的人口,建立完善一户一档、细化落实一村多策。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库,完善搬迁村、搬迁户的基本信息,做到户有明白卡、村有花名册、乡镇有档案、县里有台账。加快建设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大数据平台,确保线上数据全面准确、线下工作真实可靠,确保搬迁名单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录入标注一致。

    除县城周边外 原则不建设楼房

    在搬迁规划选址中,我省将以易地搬迁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村庄优化自然风貌相协调、与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相配套、与脱贫攻坚摘帽时间相衔接,一次性做好安置点规划布局。除县城周边集中安置点外,原则不建设楼房。在多样化的安置方式中,我省仍以集中建房安置为主、集中统一购房安置和分散货币化安置为辅的方式,采取在县城、小城镇、中心村、工农业园区和旅游景区周边区域等安置方式。同时居民还可选择与直系亲属合户安置、选择公租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新建项目、集中回购小区享受保障性住房同等优惠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老年人搬迁安置为重中之重

    针对老年人搬迁安置,《实施意见》明确,要把老年人搬迁安置作为整村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建设集中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方式,实现集中养老全覆盖。与此同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小城镇安置点建设供暖、燃气、排水等设施;有条件的安置点配置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雨水收集设施,提升基础设施功能。移民新村提升整体村容风貌,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安置点要依托或配套建设医疗卫生、中小幼学校、商业超市、金融服务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公共浴室、文化活动场所、村级组织工作室、停车场、物业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打造“一村一品一主体”特色农业

    易地扶贫搬迁要让居民搬得出、稳得住,同时实现脱贫。我省将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载体,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产业,增加搬迁农户收入。以提高劳动技能为重点,搞好搬迁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实施免费定向培训,建立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平台,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确保搬迁贫困户每户有一个稳定就业劳动力。实施光伏扶贫,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实现整体搬迁自然村光伏扶贫指标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积极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和奖励补助扶贫,林业公益岗位、养护岗位等要与整村搬迁贫困户精准对接,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与搬迁后续发展。城镇新增公益性岗位,统筹用于整村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搬迁人口宅基地腾退拆除奖补机制,将人均1.5万元的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资金以住房奖补形式拨付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完成拆除的,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旧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5000元。

    本报记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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