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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半数以上患者将在社区接受康复服务

    时间:2017-08-15 21:07:17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太原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到“十三五”末,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是我市指定的强制医疗机构,履行强制医疗职责;太原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按职能负责收养收治民政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各有关部门为其正常运转提供资金、设备、安全、政策等保障。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我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作用。到“十三五”末,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初步建立,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我市将完善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各县(市、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因医保统筹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患者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予以报销。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及民政精神卫生机构长期收养收治的精神障碍患者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各级民政部门及时纳入低保;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或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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