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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一学校5名教师有偿补课 校长等相关责任人被严厉处罚

    时间:2017-08-12 20:30:22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王冠兴 实习生 黄玉琼)今日,太原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对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五名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处理决定》,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5名教师有偿补课被处理,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对于本次事件,太原市教育局处理及时,处罚严厉。太原市教育局9日下午3时20分接到举报,11日下午18时做出处理决定。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348班班主任李瑞平,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私自组织班内部分学生利用周五晚自习时间在本校教室进行有偿补课;周末组织本校教师王志、武素珍、高艳芳、刘晓霞在富力城小区为本班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太原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暴露出该校在管理上的漏洞。依据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学校及李瑞平等5名教师以下处理:对校长杜效林、书记安彩虹和分管高中教学副校长侯少龙的处理: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校长杜效林在局党工委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进行诫勉谈话。对李瑞平的处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记为“不合格”;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扣发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退还全部违规收取费用。对王志、武素珍、高艳芳、刘晓霞的处理: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退还全部违规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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