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西新闻 >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年
  •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年

    时间:2017-08-02 20:16:21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
      晨报讯 (记者杜哲蓉)提高养老金水平、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财政补助,免除困难学生学杂费,8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作的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我省在社保、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支出持续提高。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719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7亿元,为预算的9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22亿元,为预算的99%;教育支出98.75亿元,为预算的98.1%。
      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劳动者就业,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由40元提高到50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基本公共卫生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12类46项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促进教育发展方面,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费弥补公用经费政策,免除4.9万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6年21个项目县(市)校舍建设项目开工率为94%、竣工率为78%,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率100%。全面建立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奖助政策,全年约84万人次享受到国家学生奖助金。继续全面免除约41万中职学生学费。
      2017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元。保证省政府确定的六件重大民生实事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人、最紧要的事和雪中送炭的民生工作上。
      下半年将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加大投入支持深度脱贫,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督查,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