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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时间:2017-07-31 21:46:21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作者:

    提标后,城市月人均553元,农村月人均496元本报太原7月29日讯(记者 王佳)记者日前从太原市民政局召开的太原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30元,阳曲和娄烦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据了解,2017年,在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普提30元的基础上,重点对娄烦、阳曲贫困县农村低保进行了倾斜,提标后,太原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为553元(比提标前增加30元,增长5.7%),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496元(比提标前增加34元,增长7.4%)。提标后各县(市、区)具体标准是:六个市辖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阳曲和娄烦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70元。据介绍,新的保障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9月10日前完成1-8月低保对象提标补发工作;9月份按新标准执行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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