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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房屋和土地“过户”将更快捷

    时间:2019-11-06 00:00:00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作者: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11月5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与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并行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在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窗口作风整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共享,在确保不动产登记质量的前提下,让申请人“拿更少的材料、排更少的队、花更短的时间、更便捷的办事”,真正实现利民惠企。
      《方案》实施范围包括除特殊情况外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符合转移条件的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转移登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通俗理解为房屋和土地“过户”。
      《方案》提出,在受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2019年底前,各市、县确保实现住宅类存量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所有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住建部门房产交易审核1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各市、县实施全部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所有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住建部门房产交易审核0.5个工作日内办结。
      《方案》要求各地统筹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系统建设,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将有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并行办理,结果及时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并行办理”,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同时要求各地部门间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能够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达到更高层级的“信息多跑路”。
      《方案》要求凡涉及交易审核、核税征税、登记发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地设立综合窗口,将多部门人员集成于同一大厅办公,“一窗受理”,先行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各地要对照附件《业务流程图》,将办理同一事项的各部门协同配合,流程统一起来,尽量减少办理环节,并予公示,避免“人坐于一处,各办各业务”的现象发生。
      各地要按照“简政便民”的原则,将交易、纳税、登记所需申请材料进行梳理和简化,合并为一套,标准对社会公布,并且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加强群众办事的便利程度。
      《方案》提出建设信息化“一窗受理”,让不动产登记信息全自动地传输于各部门之间,并规定了办结时间,解决了群众办理“时间长”的问题;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并统一了办理流程,解决了群众办理“来回跑”的问题;精简压缩办理材料,取消复印件收取,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解决了群众办理“材料多”的问题;各类事项统一公示公布,如何办理一目了然,解决了群众办理“不专业”的问题。

    本报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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