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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再添新动力

    时间:2019-10-25 00:00:00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作者:


      继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后,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优化营商环境从国家层面立法的空白,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再度“加码”。
      纵观山西,今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这是继辽宁、河北、黑龙江、天津等省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加快迈入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的一个重大进步。
      对于国家层面和山西本省对于营商环境的强力推动,省内各界人士认为:以立法的方式优化改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无疑既是一个新突破,更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意义重大,值得期许。我省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力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做出积极努力。

    政府立法营商环境是社会重大进步

      营商环境一直被认为是一地乃至一国经济发展重要的软实力,既关系到招商引资,又影响经济发展的活力与质量。对于企业而言,优良的营商环境好比阳光雨露,也是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多年来,我国不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显著成效。
      该《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涵盖“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律保障”几个方面,内容充实、全面,涉及的诸多问题直击要害、紧扣改革前沿,足见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之大。
      省内业界人士认为,从国家层面通过政府立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利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获得感。

    《条例》是营商环境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从这个角度讲,此《条例》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还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的有效抓手,也是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积极作用下,山西省委省政府狠抓“六最”营商环境打造,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全省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保障。系列措施下,我省行政效率已经出现明显转变,服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民众创业创新创造的动力也在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我省相关人士认为,优化营商环境,说到底是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问题,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即如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条例》应该更多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规范,如何做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绝不是一句口号,应针对由行政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法治型和透明化政府(四型一化)转变,围绕如何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政策、信息、金融、技术实施等各种有效服务,同时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和负面清单,该放的真正放权、放手、放开,让企业自主决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真正让企业有“获得感”和“使命感”。

    山西营商环境立法指日可待

      当前,全社会对条例非常关注。哪里投资环境好,哪里就是投资的热土。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推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为牵引,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从国家层面立法营商环境,对于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具体到房地产行业,加快企业各种证照办理、减少重复收费、加快拿地到开发的速度等问题,都亟待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山西省房地产商会会长郭尚文对山西、深圳和海南三地的营商环境深有感触,他认为,深圳的营商环境相比内地,更加高效和人性化。他希望通过营商环境的改变,希望公开服务标准,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负担、统一收费服务和标准,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省城相关人士认为,在国家层面出台《条例》的大背景下,我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很有必要,意义重大。山西的营商环境存在电子政务发展缓慢、促进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等问题,同发达地区有客观差距,也和自身的体制机制管理有一定关系,需要用制度把相关的经验、好的做法固定下来。条例的制定和出台非常必要,建议在保护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要有最具体的法律保障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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