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21时许,泽州县交警大队南村中队民警到南村镇环镇路翟河底村的乡村小路夜查时,查获驾驶人秦某升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2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3月14日19时许,晋高路中队民警在龙司线泊村桥路段查获交通肇事逃逸的赵 某 军 。 其 酒 精 测 试 结 果 为92mg/100ml,属醉酒驾驶。
3月15日17时许,东沟中队民警在下村镇上村王坡煤矿路段进行路检路查时,将酒后驾驶营运重型自卸货车的王某建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219mg/100ml,属醉酒驾驶。“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驾驶人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泽州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