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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姓名一字之差登记出错 定金交了16年还没住上新房

    时间:2023-02-10 22:20:51  来源:  作者:

    孙女士夫妇交纳房屋定金时的收据。(来源:受访者)

    孙女士夫妇交纳房屋定金时的收据。(来源:受访者)

    信网2月10日讯(记者 陆彦蓉)“2007年交的定金,十多年过去了还没住上新房。”近日,市民孙女士反映称2007年,丈夫所在的工作单位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了职工优惠购房的机会,通过抓阄的方式,孙女士与丈夫选购了一套房屋并交纳了定金。2016年,购置的房屋终于建成,可开发商青岛祥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泰房地产”)却告知孙女士丈夫,需要提供经济适用房证明,否则无法购房,这让孙女士非常疑惑,“交定金时从来没提过要证明,怎么眼看着交房了却需要证明了?”为此,信网联系到开发商青岛祥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购房问题已经多次与孙女士夫妇协商,但目前仍未达成一致。

    建房后开发商却说需要经济适用房证

    孙女士的丈夫曾是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员工,2003年原本是黄海橡胶集团的员工宿舍进行拆迁改造,由该公司房产部门青岛祥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拆迁安置。2007年,祥泰房地产以照顾职工的名义将部分房屋以抓阄的方式出售给职工,而孙女士的丈夫则选中了永安路49号6号楼的其中一户房屋,确定下房子后,孙女士与丈夫顺利交纳了10万元的定金。

    交上定金后,项目一直处于建一阵停一阵的状态,直到2016年孙女士才得知项目已经完工了,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祥泰房地产的通知。“一开始说是建楼房,我家就选了一个顶楼带阁楼,拆迁的房屋一直盖盖停停,而我家那栋楼却一直没有开工建设,到了2013年底才听说那座楼要改成小高层,等到2016年完全建好了,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房子。”房子建好了却没人通知自己,这让孙女士有些摸不着头脑,于是她便主动联系了祥泰房地产,而祥泰房地产却表示,需要孙女士与丈夫提供经济适用房证明才有资格购买该项目的房屋。

    登记的名字与名单上的不一致

    孙女士告诉信网,从2017年开始孙女士与其丈夫不断与祥泰房地产进行沟通联系,最初对方表示他们需要先安置拆迁户后期在安排买房的住户,而后对方又表示需要孙女士与丈夫提供经济适用房证明。“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也没人告诉我们需要证明,选了房公司也登记上了,交的钱他们也收了,怎么过了十多年却要提供证明了,这不是在故意刁难我们吗?”孙女士称,当年与丈夫同一批选购房屋的同事都已经住上了,目前只剩自己没有拿到房子。

    根据孙女士的说法,信网联系到青岛祥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吴先生表示,因购房问题已经与孙女士的丈夫进行了多次沟通,由于孙女士丈夫选购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所以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才能有资格购买。“原本在公司进行抓阄选房时,符合条件的是孙女士丈夫的弟弟,两人当年都是黄海橡胶集团的职工,但是他弟弟把选房的的名额给了哥哥,导致选购房屋时登记的名字与原本的名单并不一致。”吴先生表示,由于孙女士丈夫与其弟弟的名字仅有一字之差,加上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不严谨,没有发现登记的名字与名单上的不一致,所以才导致孙女士丈夫顺利交纳了定金。

    多次沟通但都没有达成一致

    2007年之后,祥泰房地产再次对购房的黄海职工进行回访时,却发现联系不上孙女士的丈夫。“当时我们也很奇怪,买房的职工联系方式我们都有,唯独孙女士丈夫的电话没有登记,我们想联系也联系不上,如果当年能联系上他,事情也不会这么复杂。”吴先生表示,自从2016年与孙女士夫妇取得联系后,自己多次告知其需要办理经济适用房证,但孙女士和其丈夫却迟迟没有办理。“按照规定,必须要有证明才能买这个房子,我跟他们说了好多次,只要办了证我就可以尽快给他们办理,没有证我也没有办法。”

    吴先生告诉信网,自己曾与孙女士夫妇多次进行了沟通,但都没有达成一致,孙女士夫妇一直想拿到当年的房屋,可是经济适用房办理程序十分严格,没有证明公司也无法帮其办理任何后续工作。“我们说过可以把定金退给他,包括利息等等都协商过,但是他们一直要房子。后来实在没办法,公司提出可以让他们打官司,但是打官司他们也不同意。”

    双方一直僵持不下,这才导致一套房子拖了16年还没处理完。针对该情况,信网联系到山东齐岳律师事务所的江永金律师,江律师表示,对于当年登记购房名额时出现的错误,祥泰房地产的确存在过错。“职工若想要拿回定金或者利息等等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想要房屋的话则需要提供更多有效的证据。”江律师认为,双方若因此事一直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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