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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泰安破坏共享单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或被拘

    时间:2017-06-02 23:07:02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全国现在最火的出行方式是什么?估计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共享单车”!

    因为在城市中有一种距离叫做公交坐不到,打车嫌太近,走路又太远。

    面对这尴尬的最后一公里于是果断放弃四轮车,改为两轮车!

    要说共享单车为何这么火?不仅数量多,街头随处可得!非常方便快捷!扫个码就能骑走,而且出门踩踩它还可以当作健身哦!

    可是,就在大批共享单车出现在街头小巷,为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车辆乱停放、故意毁坏等诸多问题......

    自共享单车在泰城投入运行以来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生活,但也存在乱停乱放、破坏等行为,6月1日从公安局了解到,为了维护共享单车在我市运行秩序,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共享单车运行秩序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称:自共享单车在我市投入运营以来,迅速成为一种方便广大市民、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工具,提升了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为防止破坏、毁弃、盗窃、任意占用共享单车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共享单车正常运行,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精心维护,杜绝盗窃、故意毁坏、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对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决不姑息。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共享单车的运行秩序,并对上述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共同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泰安泰山晚报记者:颜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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