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东新闻 > 2017年山东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155人
  • 2017年山东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155人

    时间:2018-05-31 15:48:26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 5月31日讯 (记者韩苗苗)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山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相关情况。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杀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批捕此类刑事犯罪案件2155人,提起公诉2750人,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指控犯罪力度。高度关注涉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案件。建立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快报、预警、提前介入、处置机制,对青岛城阳“一家四口”灭门案、威海校车失火案、即墨除夕夜杀害未成年人案等一批社会热点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依法有效处置,取得了良好效果。

    突出抓好涉未案件社会关注问题的法律监督。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和“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去年以来,共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79人,起诉744人;办理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135件167人,涉及被侵害农村留守儿童146人。针对校园欺凌和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今年4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和“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目前两项活动正在稳步推进。

    依法严厉惩治强奸、猥亵儿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故意伤害、杀害等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对具备老师等特殊职业身份的被告人,建议法院判处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芝罘区某幼儿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在办公室猥亵女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批捕起诉,并提出量刑及从业禁止建议,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颁布从业禁止令。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决确有错误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抗诉30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菏泽东明县院在审查逮捕郭某涉嫌强奸一案时,察微析疑,发现另有两名同伙参与强奸,认定3人构成轮奸,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最终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罚。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