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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绝履行赔付义务 华海财险菏泽中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时间:2018-05-11 15:35:48  来源:鲁网  作者:

    鲁网5月11日讯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下称最高人民法院网)获悉,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下称华海财险菏泽中支)因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

    最高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名称为华海财险菏泽中支,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为2018年05月08日,案号为(2018)鲁1702执905号,执行依据文号为(2018)鲁1702民初257号,执行法院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被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许柏松车损2000元;在三者险限额内赔付原告许柏松车损90元。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其官方网站显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2014年12月9日正式开业。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烟台,注册资本12亿元。华海保险主要股东是沿海地区和海洋领域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是全国首家以海洋保险和互联网保险为特色的全国性、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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