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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消息!济南市今冬优质燃煤每吨补贴400元

    时间:2018-01-20 16:25:02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日前,济南市政府印发《2018-2019年采暖季民用优质燃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2018-2019年采暖季,济南将继续积极推广民用优质燃煤,市民使用优质燃煤,每吨将获400元补贴,炉具每台也将补贴400元。

    2018-2019年采暖季,济南原则上在以下区域以外推广民用优质燃煤:市、县区两级政府依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控制区;集中供暖能够覆盖的区域;可实现电、天然气、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的区域;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确定的不宜推广的区域。

    要保证市民能够及时用上合格的优质燃煤,各个区县将严格落实政府招标采购制度,按程序选择有一定实力、有煤炭储备、有推广经验、有营销网络、有良好信誉的供应配送企业作为供应配送主体,并签订2018-2019年采暖季民用优质燃煤和炉具供应合同,明确企业供应配送责任。并且依托中标的民用优质燃煤供应配送企业(以下简称中标企业),建设县区级燃煤储备供应中心、镇(街道)定购配送服务站、村(社区)定购配送服务点,形成储备供应充足、物流配送快捷、销售服务方便、质量监管有力的供应配送网络。

    在补贴方面,济南明确要按照财政可承受、居民不增负、企业可持续的原则,2018—2019年采暖季继续执行民用优质燃煤400元/吨和炉具400元/台的财政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4∶6的比例分担。

    济南还将给优质燃煤的运输、配送提供通行便利。中标企业运输、配送民用优质燃煤和炉具的合法机动车辆,享受济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支持中标企业购置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辆运输、配送燃煤和炉具,在减轻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同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运输配送能力。

    按照实施步骤与任务分工,2018年3月底前,济南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2018年4月-6月,构建配送网络,强化宣传推广。2018年4月-2019年3月,开展协调服务,保障配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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