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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新闻评选活动开始了

    时间:2018-01-08 16:26:25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1月6日讯 山东省文化厅消息,根据《首届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宣传方案》,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首届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新闻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活动激活新闻工作者瞄准群众文化需求、聚焦文化消费采写稿件的主动性,鼓励媒体积极创新报道样式、巧设报道选题,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宣传实效,营造我省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参评作品时间、范围

    参评作品为自2017年7月20起,针对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预热宣传、活动报道、事后追踪的作品,具体包括文字类作品、音频/视频类作品、新闻摄影类作品。

    三、作品要求

    文字类作品

    (1)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

    (2)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不超过3000字

    (4) 系列(连续)报道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

    音频/视频类作品

    (1)消息类

    (2)评论类

    (3)新闻专题类

    (4)系列(连续)报道类

    (5)新闻访谈节目类

    注:作品格式及时长要求:音频为mp3格式,视频为rmvb格式,标注名称为参评作品名称。其中,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

    新闻摄影类作品

    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图片格式为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3MB。

    四、评选标准和原则

    文字类作品

    (1)消息类作品要求紧贴消费季热点,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音频/视频类作品

    音频/视频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语言生动,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细节、有深度、有感染力。

    新闻摄影作品

    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五、评选程序

    1.实行各单位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初评和专家定评三级评选制。

    2.组织中国记者协会、新闻传播、文化消费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定参评作品。

    3.评选结束,获奖作品及作者在网上公示后,发出表彰通报,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文字、音频/视频、新闻摄影每类作品分别评选最具影响力作品奖3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三等奖10个,优秀奖20个。

    七、报送时间及具体要求

    各单位推荐作品每类不超过5篇,请务必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本单位所有参评作品电子稿、参评作品推荐表(见图1)和参评作品推荐汇总表(见图2)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sdwhxfj@163.com,邮件题目统一为: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新闻评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送的每件作品一式5份(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和复印件均使用A4纸),报刊类附一份报纸原件,网络类注明网址,视频音频广播电视类统一刻录DVD光盘,各单位附汇总表后邮寄到组委会评选办公室,在函件上注明“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字样,并附带姓名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张玙,联系电话:0531-81281190,15554171763。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27-2号3楼323房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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