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6月30日电(记者黄艳、李建平)防汛期间,非法采砂活动严重威胁堤防安全。记者30日从湖北省水利厅了解到,湖北省政府日前发布通告,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禁采范围由此前的长江干流扩至全省河道范围,并统一规定了全省河道禁采期。
据介绍,长江干流河道全年禁采的范围为长江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陈家湾至城陵矶段,长江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河道堤防、航道等各类涉水工程保护范围。此外,在6月1日至10月15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长江干流、荆南四河禁止采砂。7月1日至10月15日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其他河道禁止采砂。
在禁采期、禁采区内,湖北省境内的采砂船舶一律在指定地点集中停放,按规定拆除采砂机具,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无正当理由滞留湖北省的外籍采砂船,应限期离境,逾期不离境的,按规定拆除采砂机具、集中停放。对未在指定地点停放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处罚。
湖北省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湖长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砂行为。依法追究非法采砂者刑事责任。(完)
(责任编辑:连迅)
- 长江防总:长江中下游防汛形势严峻
- 长江汉口站水位突破设防水位 武汉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 武汉关水位今年首破25米 武汉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 湖北省防办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