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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全面实施“十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时间:2017-06-30 22:29:02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6月29日,“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镝 摄

    武汉市商事制度改革再向前跨越一大步,明日起在汉开公司将更加便利——

    6月29日,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7月1日,我市全面实施“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简称“十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为减少市场主体办事环节,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创业成本,同时也为解决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市工商局会同公安、商务、公积金中心及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提前谋划、自我加压,将本部门的相关证、备案表等相关许可整合到工商营业执照,共享“一照一码”的信息,六部门联合出台了《武汉市商事主体“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此次“十证合一”改革,是在去年“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之上,将此前由公安、人行、公积金管理、商务等四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印章准刻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五证”的登记信息审核,改为由工商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审核。

    “十证合一”登记,实行的是“一窗受理、同步推送、信息共享、统一发照”的登记模式。具体来说,申请人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十证合一”登记窗口,自愿申请“十证合一”业务登记,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后,窗口登记人员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受理审核。申请受理后,窗口登记人员会将审核信息及时推送到公安、商务、公积金中心、人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相关部门接着完成内部流程、管理后,将信息反馈到登记窗口。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可在登记窗口一次性领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证》。

    换句话说,明日起,我市企业无需再像以往那样,要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印章刻制审批,而是可直接凭《营业执照》到刻章企业刻制公章,由刻章企业将公章备案至公安部门系统;企业无需再到人行提交资料办理开户申请,只需带《营业执照》及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企业无需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资料办理设立申请,只需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企业无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的备案。

    “十证合一”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变为部门共享信息、协同办理,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节约成本,方便了企业“快入准营”。

    昨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证合一”是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重要部署,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构建“互联网+政务”的新型管理方式;有利于减少市场准入的证照、降低办事成本;有利于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部门声音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作为央行在汉分支机构,在长期服务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中,一直秉持便民、高效、务实的理念,与各关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此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登记信息审核纳入“十证合一”窗口审核,就是我部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和管理,提升我市银行业服务水平,响应国务院“多证合一”要求的实际行动。

    7月1日,《武汉市商事主体“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即将实施。我们将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措施,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配合市工商局,协调银行机构不断改进、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内容,力争为落实此次改革方案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市公安局:

    三大举措助推“十证合一”

    一是从流程上简化规范。实现“十证合一”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将取消设在各区的公章刻制行政审批窗口,变公章刻制审批为备案管理。企业在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直接到具有合法资格的印章核制企业申请核制公章,并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公章信息。

    二是从宣传上广而告之。我们将通过微信、微博、平安武汉APP、网上警局、在各区政务中心、工商行政审批窗口摆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是从监管上依法行政。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取消公章核制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录入、上传、备案印章信息、私刻、乱刻公章、制贩假印章,以及利用假印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打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积极参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当好住房公积金改革的排头兵。此次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按照“一窗受理、同步推送、统一发照、信息共享”要求,梳理优化了颁发“十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流程。

    公积金中心接收到商事登记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后,通过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短信告知企业,企业的公积金经办人凭营业执照和授权书可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实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商事登记其他业务 “一站式”办理,无需再去公积金中心,极大简化了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手续,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市商务局:

    为企业拓展国际贸易做好服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推动贸易便利化,积极改革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率先实现“三办”(即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代码与社会信用代码统一。

    商务部门将按照《武汉市商事主体“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调配业务骨干支持做好“一个窗口受理、同步推进、统一发证、信息共享”。在运行中不断总结、研究、创新,争创一流服务机制,为企业拓展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业务做好服务。

    “十证合一、一照一码”政策解读

    1.推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有什么意义?

    全面推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2.“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依托“云端武汉”平台,通过“一窗受理、同步推送、统一发照、信息共享”的模式,将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四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印章准刻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信息审核改为由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实现“十证合一、一照一码”。

    3.什么是“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印章准刻证明》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4.目前纳入“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有哪些?

    “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武汉市新设立、变更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内、外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商事主体“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工商〔2017〕22号)要求,武汉市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5.武汉市什么时候实施“十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十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会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云端武汉”平台推送至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等各部门,实现 “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其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商事主体“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工商〔2017〕22号)要求,我市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扩大证照合一范围,将公安、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商务等部门分别办理的《印章准刻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信息审核改为由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实现“十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6.办理“十证合一”与“五证合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区别?怎么办理?

    没有区别,“十证合一”实行的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与“五证合一”登记相同。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个工作日在“一个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通过邮政寄送。

    7.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十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吗?

    8.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的网址是什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新备案企业登陆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http://iecms.mofcom.gov.cn/)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新备案企业登陆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

    “十证合一”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变企业跑腿为“数据跑腿”,变多部门串联办理为协同办理,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节约成本,企业办事更方便,方便企业“快入准营”。

    9.“十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10.“十证合一”商事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需携带哪些资料?

    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2.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社保清册(加盖单位公章);5.《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住房公积金开户人数与社保清册人数原则上应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说明,并出具《承诺书》。《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承诺书》可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whgjj.cn/,详见官网首页—网上政务—便民工具—表格下载)。

    “十证合一”商事企业在办理“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30日内,持“十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一站式”办理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十证合一”商事企业可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官网(网址:http://www.whgjj.cn/),自行选择就近缴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官网首页—网上政务—便民工具—服务网点—缴存提取银行受理网点。

    撰文:王刚 张镝 熊莉 李媛媛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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