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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门交警开出首张“车不让人”罚单

    时间:2017-06-23 22:03:21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师傅,请出示下行车证驾驶证,知道刚才为什么把你车拦下来吗?遇到行人以后在斑马线上通过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减速慢行啊。”

    “那你是怎么做的?小师傅,来看看我的执法记录仪。”

    这是6月21日上午发生在荆门城区的一幕。

    早晨上班正是城区路段的早高峰,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一中队民警丁勇在象山大道市政府门前路段执勤。约8时,一辆车牌尾号为66的白色越野车从北向南驶来,此时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经过,该车驾驶员不仅没有减速,反而狂摁喇叭警告行人止步,然后加速通过,丝毫没有减速礼让的意思。

    司机是个小年轻,对于被拦停,还是一头雾水,看了执法记录仪,他窘红了脸。丁勇继续现场讲解:“我们来一起学一下交通法规。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应该记3分罚款100。也就是说经过这个人行道的时候你没有减速,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你刚才不但没有减速,而且按喇叭从人群中穿过。针对你的行为,我们将作出处罚。”

    荆门市将2017年定为“交通严管年”,加大交通秩序整治。今年5月,结合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治理城市乱象、创建文明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3321”类交通违法行为,即酒驾、醉驾、毒驾“三驾”类违法行为,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三乱”类违法行为,闯红灯、闯禁行“两闯”类违法行为和机动车不礼让类违法行为。6月21日的这张罚单,也是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出的全市首张“车不让人”罚单。

    据了解,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未停车让行的、未避让的不礼让类行为进行整治的虽多,但真正依法开具罚单的并不多,荆门公安此次下重拳整治,就是为了强力整治交通违法和城市乱象,为群众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刘平)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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