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再干破坏共享单车的违法事,做文明骑行的示范者、传播者、监督者。”1日,武昌区拘留所,汪某写下悔过书,呼吁市民文明骑行共享单车。
25日,汪某为独占共享单车故意刮损车辆编码,被民警当街抓获,行政拘留5日,在拘留所里度过了端午佳节。长江日报记者获悉,5月份以来,武昌区拘留所连续收拘8名损坏、盗窃共享单车人员。
为打击损坏、盗窃共享单车行为,5月24日起,武昌警方加强街面巡查。25日9时许,胭脂路美食城门口,粮道街派出所治安民警胡盛俊等人发现一辆ofo共享单车的车身二维码和编号被刮损,当即查获骑车人汪某。经审查,这名44岁的黄冈籍男子承认,5月初,故意损毁车身二维码和编号,长期私自占用共享单车至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警对汪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拘留所里,汪某并不“孤独”。1日,武昌警方告诉长江日报记者,5月份以来,武昌区拘留所连续收拘8名损坏、盗窃共享单车人员。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采访被武昌拘留所收拘过的7名故意损毁共享单车的男子,他们纷纷表达对损毁共享单车行为的悔悟心情。(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孙逊)
(责任编辑:连迅)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长江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