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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夫为分财产赖在前妻店铺不走,民警请来调解员化解纠纷

    时间:2021-03-24 16:44:50  来源:  作者:

    前夫赖在前妻租赁的店铺中拒不搬走,前妻无奈拨打110报警,在蔡甸区司法局大集司法所的调解下,最终两人化解矛盾。

    2007年,郭女士与尹先生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为琐事争吵。2020年6月,蔡甸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诉讼中,两人没有就财产分割之事提出诉求,等离婚后再谈时,却怎么都谈不拢,两人因此发生矛盾。

    前夫为分财产赖在前妻店铺不走,民警请来调解员化解纠纷

    3月11日,尹先生一气之下赖在郭女士租赁的店铺不走,让郭女士无法安心经营。郭女士无奈拨打110报了警。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引导两人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蔡甸区司法局大集司法所所长张俊明与调解员将两人请进调解室“谈心”,尹先生与郭女士都觉得对方要求太多。尹先生扬言,如果郭女士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此事。郭女士则称,将奉陪到底。

    张俊明与调解员见状将二人分开调解。他先告诉尹先生:“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你不应该用占住前妻商铺的违法手段来迫使前妻答应你的要求,建议你先从商铺中搬走!”。

    接着,张俊明劝说郭女士:“离婚后,夫妻之间的财产如何分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们各能分到多少财产,我们会帮你们算清楚,你们两人没必要反目成仇”。

    经过反复劝说,尹、郭二人终于达成调解。近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两人婚内在蔡甸购买的房产归郭女士所有,郭女士一次性补偿尹先生10万元;在老家修建的房子归尹先生所有;在尹先生名下的小汽车归尹先生所有……最终,在现场收到郭女士给付的10万元补偿金后,尹先生从郭女士的商铺中撤走。

    关键词: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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