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湖北新闻 > 湖北2018年10起拖欠劳动者报酬案件曝光
  • 湖北2018年10起拖欠劳动者报酬案件曝光

    时间:2018-12-27 17:54:28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12月26日,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省人社厅、省劳动监察局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10起拖欠劳动者报酬违法典型案件。

    据介绍,2018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11月,全省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42件,公安机关立案305件,立案率89.2%。共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229起。以下为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件——

    1、武汉安琪儿友宸达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敏)

    该单位拖欠37人工资共计234793元。2018年7月23日,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且相关负责人未出面配合调查。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8月14日,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2、武汉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兰荣、方先国)

    该单位拖欠39人工资共计168156元。2018年8月17日,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且相关负责人拒绝配合调查。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9月11日,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湖北好享受专业修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周用)

    该单位拖欠545人工资共计3420900元。2018年8月29日,汉阳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且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9月1日,汉阳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4、武汉凯盛快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兴)

    该单位拖欠41人工资共计230588元。2018年8月21日,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且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9月25日,东西湖区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湖北省冠成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焕珍)

    该单位拖欠66名劳动者工资330114元。2017年1月4日,浠水县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17年1月18日,浠水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湖北省冠成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浠水县人社局的行政处理决定得到法院判决支持。2018年9月12日,浠水县人社局依法向浠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湖北省崇阳县鑫业石材厂(负责人:黄水兵)

    该公司共拖欠 10名农民工工资132600元。2018年1月5日,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且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月24日,崇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捕归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

    7、湖北富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煜林)

    该公司拖欠43人工资873994元。2018年8月7日,鄂州市华容区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调查,8月21日向湖北富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拒不履行。9月3日,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8、张光洲拖欠劳动报酬案

    随州市“淅河水岸尚品17号楼”“公园壹号二期1号、2号楼”两个建筑项目中,张光洲为木工劳务承包人,至今拖欠37名农民工工资44.53万元,拒不支付。2018年1月30日,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张光洲以工程亏损为由推脱至今,拒不支付。2月12日,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依法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9、刘潭拖欠劳动报酬案

    随州市“云海天地”工程项目中,刘潭为钢筋工劳务承包人,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13.6946万元。2018年10月31日,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潭逾期仍未支付,本人不露面。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正在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0、黄东平拖欠劳动报酬案

    荆门市“荆门天地”6号楼工程项目中,黄东平为泥工劳务承包人,拖欠40名农民工工资982046.9元。2018年3月13日,人社行政部门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黄东平逾期未支付。3月21日,漳河新区人社局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龙华 通讯员 陈多红 陈维)

    (责任编辑:陈剑)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