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湖北新闻 > 老河口纪委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
  • 老河口纪委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

    时间:2018-11-04 21:10:0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案件审理现场。喻涛/摄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10月31日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周某挪用公款案。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根据《湖北省监察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工作办法》,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现场旁听,并认真观摩庭审程序。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对所举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当庭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蜕变轨迹,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秩序规范,法庭纪律严肃。

    经查,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49.4999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中2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另29.4999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王某挪用公款9.4999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二人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2018年4月,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对王某、周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6月,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王某、周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某开除公职处分,并将王某、周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老河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孙俊说:“围绕审判长提问的一个到案时间细节问题,我们回来后进行了再次查阅档案,再三确认,然后给检察院作出明确答复。庭审的严要求,为我们以后的证据固定和程序规范,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王某、周某平时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以至于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做事情的严重性,最终误入歧途、酿成大错。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倪潇炜表示,希望通过此案公开审理,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标志老河口市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老河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本起职务犯罪案件移送为起点,认真履行好《宪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河纪宣 喻涛)

    (责任编辑:陈剑)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