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湖北新闻 > 来凤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月” 7月31日前竣工验收
  • 来凤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月” 7月31日前竣工验收

    时间:2018-05-28 20:24:18  来源:荆楚网  作者:

      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杨建华)5月28日,来凤县决定开展危房改造集中“攻坚月”行动,为期两个月,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该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应改尽改,农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该县县委政府“两办”联合行文,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攻坚月”的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节点。在5月31日前,各乡镇、村尖刀班在前期摸底鉴定的基础上,对辖区内贫困农户危房进行“回头看”,再次核实情况,精准到户,确保危房改造全覆盖;6月30日前,建立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完成相关信息录入,组织农户开工,加强对农户建房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管,完成危房改造主体工程量60%以上;7月20日前,全县危房改造主体工程全面完工,进行村、乡镇级竣工验收;7月31日前,组织县级竣工验收,按照补助标准,通过农户“一卡通”拨付危房改造资金。

      全县各乡镇、村尖刀班针对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百福司镇挪用农村危房资金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再清理、再排查,组织技术专班进村入户实地科学鉴定,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户对象,按照相关程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政策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验收到户,应改尽改,不掉一户、不漏一人。

      来凤县委县政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村委会及驻村尖刀班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得截留、挪用危改资金。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房屋结构无安全隐患“穿衣戴帽”进行危房改造,或贪污挪用危改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