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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自行车乱象调查(下):多方发力,为超标车套上紧箍咒

    时间:2018-05-25 09:24:32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图为: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一辆电动车超速超载行驶,被交警拦下。(视界网 董冠男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国家标准与实际需求脱节,缺乏强制性,限速装置频遭篡改……电动自行车超标乱象暴露问题重重,该如何整治?

    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明年4月15日起实施。

    新国标将电动车最大限速提升至25公里/小时,并要求具备“防速度篡改设计”及“车速提示音”,对超标乱象极具针对性。“盼了多少年,终于盼来了。”湖北圣宝龙电动车有限公司负责人翁小平感叹,新国标对于技术参数一再强调“必须”,为电动车生产环节套上了“紧箍咒”。

    超标车管理是个难点

    针对电动车的交通专项整治,正如火如荼展开。

    5月15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武汉市江汉区交通大队交通违法教育整治点探访时看到,4名辅警在汉口解放大道与新华路交汇处的斑马线旁,将载人、载物、闯红灯等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逐一拦下。车主只要证照一致,一般在进行批评教育后便放行。

    在整治点里,车主被要求学习《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并由辅警拍照留存。该通告上明确写道:凡最大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电动车额定输出功率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伏、前后轮中心轴距大于1200mm、不具有骑行功能和超速断电装置的两轮电驱动车均为超标车。按照有关规定不予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在此执勤的江汉区交通大队二支队警长翁辉表示,自今年3月起开展电动车整治后,凡是没有取得长期号牌(白牌)的超标车,基本都被清查得差不多了。

    然而,记者发现,被拦下的电动车中,有好几辆骑行速度相当快,时速明显超过20公里,但辅警并未对其超不超标进行询问和检查。

    就在此间,离该路口300米远的新华路体育场门口,两辆电动车相继滑倒。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载人,因车速过快摔倒在路边,胳膊受轻伤;另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拖运8箱西瓜,失去平衡,货物摔落一地。

    从骑行速度和载重能力上来看,这两辆悬挂着白色号牌的电动车应该是超标车。然而,在接受了批评教育及违规载人载物的交通处罚后,他们又继续上路骑行。

    对于这类有合法号牌的超标车,如何监管?辅警无奈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条款和手段。

    新国标将会“防篡改”

    值得期待的是,对于超标车的监管,将随着新国标的实施有所突破。

    届时,按照新国标生产的电动车,必须配备“防速度篡改设计”。在新国标的产品检测办法中,还对电动车“防篡改”列出了详细的检测手段,不仅禁止通过插拔、剪断多余线路、特殊按钮等方式解除限速,还要求速度控制器要用胶固定封装,不能被拆开。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副处长刘洪涛认为,对于目前缺乏约束的拆除限速装置行为,“防速度篡改设计”可以从源头上加以管控。按新国标要求,电动车时速达到15公里,每隔3秒就会发出提示音,还会提醒车主慢速开行。

    据悉,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交管部门核发号牌的标准也将及时跟进。过渡期内,我省将重点治理快递和外卖行业的电动车使用。“良好秩序的建立,最终还是要靠管理和自律共同实现。”刘洪涛介绍,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与快递及外卖企业建立“警企联动”机制。交管部门发现快递或外卖从业人员有驾驶电动车的违规行为后,会及时反馈给企业,督促企业进行教育。落实不力、反复有人员违规驾驶电动车的企业,将会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宜昌欲推行电动车“年审制”

    除了国家制定新标准,在地方立法层面,我省宜昌市对整治电动车超标乱象有独特探索。

    4月26日,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草案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出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并首次提出对电动车进行年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已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每年应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无改装、无交通违法记录及欠交罚款记录的应予在行驶证上查验签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该条例实施的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未办理登记上路行驶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过渡期结束后,罚款数额将提高至1000元。

    交通专家呼吁建立长效机制

    “新国标的实施,对治理电动车超标乱象是一大契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副院长胡润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国标侧重于规范电动车的生产环节,要根治电动车超标乱象,还应在销售环节和使用环节上多加约束,建立长效机制。“首先,可以建立产品追溯机制,重点整治销售超标产品的商家。”胡润洲认为,商家售卖超标产品或篡改限速装置,是为一己之私而危害社会的行为。应督促商家建立进货、实名制销售台账,明晰每一台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链条。一旦发现超标车,可逐层追查,从根源上打击。“其次,对电动车驾驶员要加强教育管理。”胡润洲表示,不少电动车驾驶员都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与考试,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在建立完备的驾驶员管理系统后,可效仿机动车驾照的扣分机制,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违章行为扣分。重点监控电动车事故易发路段,依靠电子眼对电动车超速行驶进行抓拍,提醒驾驶人员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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