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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浠水检察官周末期间千里奔波 只为呵护受伤的幼小心灵

    时间:2018-03-23 19:50:12  来源:荆楚网  作者: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戈薇 吴航帆)3月17日上午,浠水县人民检察公诉部主任检察官郭胜利带着未检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驱车千里,赶至未成年受害人欢欢(化名)远在十堰市竹溪县的家里,当着其母亲的面,由女检察人员对欢欢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度过身体尤其是心理上的困难时期。
      原来,今年3月11日,郭胜利收到了一宗关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一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在仔细审阅案卷之后,郭胜利认为,在这一起单亲父亲王某长期猥亵自己未满14 周岁幼女欢欢的恶性刑事案件中,不仅要依法严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必须了解受害人的心理状况,及时由心理咨询人员对其进行疏通引导,防止她受到二次伤害,影响其健康成长。在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后,得知欢欢在案发后被其母亲接到十堰市竹溪县居住,郭胜利等人就利用周末时间,赶到受害人的母亲家里,一方面继续查明案情,另一方面,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在欢欢的家里,郭胜利和未检干警小陈通过对欢欢开展“零距离”交心谈话,充分了解其近期心理状况和生活近况,还利用心理学知识适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让欢欢尽快走出性侵的阴影,乐观地面对生活。小陈还告诉刚过完14 岁生日的欢欢,希望她能够信任检察官叔叔和阿姨,忘掉不开心的过去,坚强、阳光地面对未来,叔叔和阿姨会帮助她拨开心灵的迷雾,找回她失去的笑容和快乐的童年生活。
      临走时,郭胜利特别交待其母亲,要密切关注欢欢心理情况和日常行为,有异常情况,要马上与当地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联系。
      回到浠水县后,郭胜利马上将该案向分管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建议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还从为欢欢联系法律援助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与有关单位通力协作撤销其父亲的监护权并重新确定监护人、对该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等方面谈了办案和帮教思路,得到了市、县两级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即将付诸实施。
      据悉,近3年来,该院已经依法办理了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严把证据关、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该院还为每一位身心受到创伤的未成年人适时进行心理辅导和帮助教育,从而努力让受害人走出困境,笑对生活,直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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