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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20件处理638人

    时间:2018-01-24 17:35:00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

    武汉通报10起“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全市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20件处理638人,涉及局级干部3人

    昨日,武汉市纪委举行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0件,处理6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02人,涉及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0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27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着力查处不敢负责、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共问责13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74人。重点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837个,查实后问责328人。

    同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是整治的重点。武汉市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已问责177人;运用大数据比对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已问责738人;组织开展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流转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发现各类问题2515个,调查后问责378人;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2689个,调查后问责135人。

    今年,武汉市还开设“作风聚焦”栏目,累计曝光问题118个,问责207人、单位11家。上半年电视问政连续举办三场直播,曝光问题40个,问责113人。

    武汉市还组织三轮对30家单位开展市级巡察,涉及9家市直单位、21家市属国有企业,同时推动区级开展交叉巡察。目前,市、区巡察共反馈面上问题2687个,移交问题线索1060件,其中市级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10件,已立案审查51件,给予党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涉及局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7人。

    建设时不验审批红线致41户超越红线建房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城管副中队长被撤职

    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开展以来,市第一批、第二批巡查组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开门接访,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发现了一批作风和微腐败问题线索移交各区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

    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

    村书记被严重警告

    2005年9月至2015年4月,东湖开发区豹澥街新店村原书记曹应良对新店村两委在新店粮店、砖厂房屋出售等资产处置问题不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存在优亲厚友、集体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4月10日, 东湖开发区豹澥街纪工委给予曹应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违法建设巡查不到位

    一副中队长被撤职

    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纱帽街城管中队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发出停建通知后,没有及时调整大咀片区“查控违”巡逻方案、加大查控力度,对违法建设巡查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建设时不验审批红线,导致在建房中41户超越审批红线建房。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城管中队副中队长许道明作为负责人,监管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8月4日, 武汉开发区纪工委(汉南区纪委)纱帽街纪工委给予许道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城管委给予许道明撤职处分。

    集体“三资”监管使用不规范

    社区主任被处理

    2017年5月,市基层作风巡查组对桥梁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发现2016年桥梁社区存在现金收入93.4万元已入账,未存入银行,坐收坐支用于日常开支。今年7月7日,东湖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纪工委给予该社区出纳胡爱芬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付登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付志顺警示谈话处理。

    虚报冒领公款游玩

    社区主任被处分

    2016年11月,后湖街惠民苑社区经该社区书记、主任罗静同意,以误餐费名义在后湖街道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中虚报2970元,用于组织17名社区工作人员到咸宁星星竹海游玩。2017年8月25日, 江岸区后湖街党工委给予罗静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人民币2970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拆除违建后续监管不力

    监察大队副队长受警告处分

    2017年4月至6月,汉阳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张建南在具体负责某餐馆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中,未认真履责,对违法建筑未能及时全部拆除,且后续监管不力,致使该餐馆反复发生违建行为,张建南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8月7日,汉阳区水务局给予张建南行政警告处分。

    违规用公款买奖品

    工会主席受警告处分

    今年1月至2月,武昌区水务局机关工会以开展活动的名义,用工会节余资金14450.80元购买发放奖品、纪念品,武昌区水务局机关工会主席易丽琼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4月26日,武昌区水务局党委给予易丽琼党内警告处分。

      占用值班报警电话聊天

    民警被记过

    2017年1月至2月间,青山区公安分局武东街派出所民警李启宁先后7次占用该所值班报警电话聊天,3月2日,青山区公安分局对李启宁作出问责处理。4月18日晚,李启宁又先后2次使用该所值班报警电话进行聊天。李启宁多次占用值班报警电话聊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今年5月3日,李启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未对违法建设跟踪督查

    办事处副主任被记大过

    2012年6月至7月,青菱街武金堤高压塔地块存在多处违法建设,洪山区青菱街办事处原副主任江铭作为分管城管工作的领导,既未主动过问,也未对该违法建设进行跟踪督查。同年,在市、区查违办对该违法建设调查期间,江铭未对违建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对回告失实问题未予发现,签字同意上报,导致该地违法建设未能及时拆除。今年6月20日,洪山区监察局给予江铭行政记大过处分。

    财务资金缺乏监管

    茶场党支部书记受处分

    2013年至2016年,株山茶场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以致财务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发生该场工作人员何西武私人小轿车用公款报销油费共计2.4万元等问题。株山茶场党支部书记吴著平未正确履职,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7月19日,江夏区林业和园林局给予吴著平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

    社区副书记受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6年,黄陂区前川街新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刘世贵以加班工资、值班工资、误工等名义对社区七名两委班子成员发放津补贴共78800元,其中本人领取14000元。前川街纪工委给予刘世贵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规领取的津补贴14000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记者汪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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