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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荆门户籍改革稳步推进 9万农民进城落户

    时间:2018-01-24 17:19:5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武汉11月3日电(连迅 韩红芝)湖北荆门市公安局2日通报户籍改革进度,今年1-10月全市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00038人,提前超额完成年转移9万人的目标。其中落户人口中有九成为农民进城,全市人口城镇化率由去年的33.9%提高到37%。

    荆门市公安局户政科长罗安胜介绍说,2015年9月荆门市推出户籍改革新政,放开荆门城镇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经过两年推进,今年8月荆门市在湖北省率先实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对入户人员实行引进人才落户、投资经商办企业落户、稳定住所落户、投靠亲属落户、流动人口落户、退伍复员落户六个“零门槛”。

    据介绍,荆门中心城区在执行六个“零门槛”落户政策中,对留学回国等高端人才、来荆门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优先落户;对在荆门投资经商、兴办企业人员,落户不再受投资和纳税金额等条件限制;不论是购买成套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租住房屋的,不受房屋面积、居住时间限制,均可按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对夫妻之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不受居住年限、年龄限制,可在投靠地落户;对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凭就业劳务合同、租房合同即可在居住地落户;复员退伍军人凭安置办或军转安置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办理落户。

    “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取消一切附加条件。”罗安胜说,之前,父母、子女投靠的,只有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父亲年满60岁、母亲年满55岁,才可投靠子女落户。如今这两项不受年龄限制,申请即可投靠。“像在城区租赁房屋务工的,此前落户城镇需要居委会、单位签字盖章,目前取消这一手续,只要有房屋租赁合同,本人申请即可。”

    家住荆门城区的李德友夫妇户口前些年迁来荆门。他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既不能落户北京,又因为已经成年,不符合投靠父母条件,只能一直搁在老家沙洋县曾集镇。荆门户籍改革不再限制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龄之后,李德友迅速将儿子户口迁到了一起,“现在儿子打电话回来说要办什么证啊、事啊的方便多了”。

    荆门市掇刀区城南新区居民绝大多数是来自于经商务农的农民,部分房屋开发商未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导致一些居民只有购房协议,无法办理房产手续,进而无法落户。沙洋县五里铺镇的杨少华就是其中的一户。荆门户籍新政出台后,今年9月民警主动上门为杨少华解决了落户问题。如今杨少华还在自己生活的小区里当上了保安。

    据悉,为确保进城落户人员公平享有城镇居民同等权益,荆门市各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并实施了配套政策,涉及迁移城镇落户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救助接续、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接续、住房保障实施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等相关实施细则,以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住房保障、医疗等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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