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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荆门出台十项惠农强农招商政策

    时间:2018-01-24 17:17: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自2018年1月1日起,湖北荆门正式实施《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该政策措施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电商发展等10个方面。

    据了解,这些新政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如对新引进的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对投资2亿元(含)以上,且80%投资用于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田园综合体,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等。

    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荆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00亩(含)以上、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且已支付1年土地流转费用并保持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此外,荆门还大力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称号的园区管理运营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农村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据介绍,荆门三农综合实力名列全省前茅,农业现代化水平监测得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四项指标去年均位居全省第二。数据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荆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

    “新的一年荆门将把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市民下乡‘三乡工程’这个牛鼻子抓好,坚定不移地把培育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荆门市委书记张爱国表示,荆门将始终坚持招商引资不动摇,充分发挥农口系统的优势,把招商的重点放在农产品加工上,着力打造具有荆门特色的地域品牌。同时要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王媛媛 高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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