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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严查旅馆登记实名制 长假期间两酒店各罚10万

    时间:2017-10-09 17:32:02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2家酒店国庆期间被开出10万元罚单,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获悉,武汉警方今年6月以来加大旅馆业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最多的是住宿登记管理,2家酒店因多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被开出10万元罚单。

    9月22日,江岸区公安分局在对辖区万友风庭武汉云旅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江岸公安分局依法对该酒店直接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并依法对该酒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0月7日,江岸公安分局再次对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酒店依旧存在住宿旅客不实名登记的情况,鉴于该酒店多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导致问题仍然存在,江岸公安分局依法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万元。

    10月8日,武昌区莱斯酒店也因为多次违法未对住宿旅客不实名登记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万元。(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王威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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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许可经营旅馆 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查酒店式公寓、小区民房等住宿场所利用“互联网+”模式擅自经营旅馆业开办民宿酒店的行为,并对旅馆业旅客登记工作开展严管、严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对加强旅馆业管理提出“五个一律”。

    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实际经营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公安机关发现一次查处一次,被公安机关查处3次及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的,公安机关一律责令改正;

    旅馆业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住宿旅客提供服务,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洗浴场所未按规定登记留宿人员信息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自今年6月21日以来,武汉警方共查获并办理了一批旅馆实名制和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类案件,取缔无证经营旅馆142家,其中转向经营97家。抓获违法行为人752人,其中行政拘留83人,罚款处罚6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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