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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急通知!灵宝城区各类餐饮只能外卖经营

    时间:2020-02-25 22:17:18  来源:大河客户端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通讯员 沈诚

    2月23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灵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实现“两个转变”, 即从疫情防控向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并重转变、从全面管控向科学管理、精准管控转变,灵宝市指挥部特对门店复工营业有关事项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一、城区依法经营的各类餐饮企业,只能通过“美团”和“饿了么”两个网络平台,实行外卖送餐式经营。每个乡镇确定的两家餐饮店,实行供餐配送制经营,不得进行堂餐经营。宾馆自带餐饮的,应实行盒餐、供餐配送、分场所就餐,不得形成堂餐。企业食堂依此执行。

    二、商场、超市、理发店、农资等门店,开业前作出书面承诺,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分批次有序开业。在营业中要做好人员疏导,进店顾客间隔1米以上,(店内人员密度不得高于1人/平方米),引导分批次有序进入。

    三、营业后的门店,要做好返岗员工(特别是三门峡市以外的)的去向、个人承诺书、健康证明等情况的收集和登记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营业门店人员信息排查、统计工作,并上报指挥部。

    四、营业后的门店,严格按照行业疫情要求,做好空气流通、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等措施,每天消毒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必须封盖才开销售。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收集并密封清运。

    五、营业后的门店,要落实员工每日2次体温检测,加强员工自我防护。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定期更换口罩、手套等,同时严格落实员工下班后轨迹管理等防控措施。

    六、营业后的门店,对进店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或其他可疑进店人员,一律不得接待进入,对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立即报告(电话:0398-8867733),严禁隐瞒疫情可疑人员信息。

    七、营业后的门店,严禁活禽销售;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

    八、各经营门店,要严格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严禁销售过期、质量不达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凡是违反以上要求,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惩处;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以下门店暂缓营业:家政行业、洗浴、足疗按摩、房地产企业售楼部、影剧院、茶社、图书馆、展览馆、游泳馆、KTV、网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各类娱乐场所。

    违法犯罪举报电话:110

    市场举报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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