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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乐县每条路每段河都有“监护人”

    时间:2017-03-31 00:02:54  来源:濮阳日报  作者:何小千

    本报讯“俺村里面每条路、每条河旁边都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路长’‘河长’的名字、职务、电话。每条河、每条路都有了‘家长’,有了‘监护人’,村里面到处都干干净净的,跟县城里真没啥区别。”1月14日,家住马颊河旁的赵桂芝满脸幸福地说。

    马颊河、卫河、潴泷河,G106、G341……从去年12月24日起,南乐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主要领导,有了新头衔:“路长”或“河长”。全县881条道路,270余段河道、沟渠,由县水利、交通、公路等20余个部门、12个乡镇认领,基本实现“路长”“河长”全覆盖。

    为进一步巩固乡村清洁工程成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南乐县委、县政府对县境内所有道路、河流、沟渠实行“路长河长责任制”管理。该县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沟渠、道路分级、分段设立路长、河长,实行包抓到人,实现每段河道、每条道路都有了“监护人”,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围绕“打造‘通净绿亮文’美丽乡村,还群众碧水蓝天”的目标,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全面消除县境内道路、河流、沟渠及两侧垃圾问题,使全县人民对环境卫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路净、水清、岸绿、生态”的目标。

    该县将“路长制”“河长制”建设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明确为辖区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设置公示牌,注明路长、河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和管理范围、目标任务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落实不力者进行通报,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路长河长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关心城市管理的氛围,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热情,形成了部门有责、社会联动、领导带头、党员先行的大城管共建格局。

    (蒋晓宇常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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