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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判9年有期徒刑

    时间:2020-01-06 08:28:36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

    河南商报记者 张晶晶

    村书记为非作歹、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长期欺压百姓、横行乡里;

    公安局副局长包庇黑社会组织,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对于此等案件,我省法院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彻底铲除。

    今年河南法院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489件

    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河南商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在案件质效、“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持续发力,有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上,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3件1124人(不含漏犯),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489件2767人,在认定涉黑涉恶的被告人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人数占33.38%。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聚焦“打财断血”,确保审判执行效果。要用足、用好、用活追缴、没收、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等法律规定,对涉案财产查清、判明,执行到位,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聚焦“打伞破网”,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要进一步牢固树立 “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拍蝇’同步”意识,加强与纪委、组织、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配合,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并及时移送,不断提升打击合力。

    典型案例

    贿选当上村书记,后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偷税476万余元,被判25年

    被告人海某于1997年通过贿选成为沈丘县槐店镇海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2009年以来,海某以家族关系为基础,以血缘、亲属、姻亲关系为纽带,逐渐形成了以海某为组织、领导者,倪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达到垄断当地建筑材料市场的目的,通过采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方式,有组织地对当地小区建筑商、同村村民和外地送料商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强迫交易数额1000余万元,敲诈勒索金额380余万元,非法转让土地获利316万余元,偷逃国家税收476万余元。

    此外,该组织还利用人数众多的优势,通过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长期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人海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21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至1年零10个月不等的刑罚。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典型的把持基层政权,并以基层组织政权为依托,为非作恶,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通过从严惩处此类犯罪,有利于沉重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对于充分保障农民自治权,净化基层政权,恢复基层组织健康的政治生态具有积极意义。

    公安局副局长包庇黑社会组织被判9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被告人王全福,安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

    2011年6月20日,安阳县公安局对王某锋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立案侦查。

    王某锋投案后,被告人王全福违规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后又收受王某锋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为其做虚假精神病鉴定后以王某锋无刑事责任能力为由撤销该案件。

    2016年11月23日,安阳市公安局北关分局对王某锋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立案侦查,后王某锋潜逃。王全福收受王某锋妻子5万元,并表示将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

    2017年3月,安阳市公安局召开打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和异地用警侦办涉黑线索会议,时任安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王全福参加该会议,得知王某锋涉嫌非法拘禁案作为涉黑案件线索交由文峰分局侦办后,即用王某锋事先给其预留的备用手机号与潜逃在外的王某锋取得联系,向其透漏案件侦办相关信息,并让王某锋进行躲避。

    直至2017年6月15日,王某锋才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后,王某锋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王全福还犯有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全福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典型意义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长期盘踞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多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背后往往有一个或多个“保护伞”。坚持“打伞破网”,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始终把握“打伞破网”的主攻方向,严厉惩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犯罪,准确适用法律,坚决贯彻“深挖根治”要求,确保“扫黑”“反腐”同步推进。

    (见习编辑 李英旋 吴冰 编辑 吉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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