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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郑州实施垃圾分类时间确定!不分类将会罚款!

    时间:2019-10-30 19:58:09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林

    10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不按要求投放垃圾,将最高罚50或3000元。

    据介绍,《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运输和处置、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已经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公共单位和公共区域。

    根据《办法》,郑州市生活垃圾采取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法。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不按要求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此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者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郑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70%,截至9月底已覆盖74.11%。明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5%。”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除了未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以外,所有公共单位、公共区域都已经或正在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要求,郑州市所有市政道路、广场、公园、游园、机场、车站和市内五区及四个管委会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写字楼等)今年6月底前强制分类;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和上街区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将在2019年底前全部实施强制分类。

    值得提醒的是,如市政道路、广场、公园、游园、机场、车站、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区域,只设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容器,市民可将手头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带至单位、企业或者家中再分类投放。

    新闻1+1

    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

    郑州垃圾分拣中心将于年内建成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林

    10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消息,为保障生活垃圾从收集、运输和处置做到“彻底”分类,破解“前分后混”的难题,郑州正在将加快垃圾分拣中心的建设,工程进度最快的中心将于年底前建成投用。

    据介绍,郑州市工程进度最快的中原区垃圾分拣中心即将建成投用。“郑州市内五个区和四个开发区均已完成分拣中心的选址工作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在今年底或明年建成。”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据悉,分拣中心可以达到有害垃圾暂存,可回收物的打包、整理,大件垃圾的破解、处理,废旧纺织物的回收、处理;厨余垃圾的压榨脱水减量以及市民、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等功能,投用后郑州市垃圾分类将形成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理的完整闭环,真正实现末端的垃圾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机类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等;

    (二)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玻璃、纸类、塑料、金属、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瓷、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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