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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惊出一身冷汗!漯河11岁男孩过马路时被撞飞

    时间:2019-10-15 19:27:10  来源:大河客户端  作者:

    10月10日上午,漯河“朋友圈”都在疯传一个10多秒的短视频。记者打开视频惊出一身冷汗:“一名男孩过马路,当走到路中间时看到一辆汽车疾驰而来,虽然他极力摆动双臂示警,但为时已晚,男孩被当场撞飞。”

    突发车祸,11岁男孩过马路被撞飞

    10月10日下午,记者从漯河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这则事故发生在10月1日下午。当日13时40分许,梁某驾驶车牌号为豫DLY7**小型汽车,沿逍白330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逍白330省道53公里150米处时,与由南向北的行人曹某某(男,11岁)发生碰撞,造成曹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之规定,梁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曹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这些行为应当引以为戒

    “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在人车混流的路段,随意与机动车抢行。类似这些行为都容易发生事故。”漯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的交通出行中,如果能遵守交规,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该负责人还表示,司机在开车时,应该随时留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动向,以下这些危险行为应引以为戒:行经建筑物拐角、绿化带两端,以及从大型车辆旁边经过时,要防范“鬼探头”,应该减速并鸣喇叭,以免行人突然出现发生意外。经过路口时,注意减速,观察两侧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经过。尤其是在没有红绿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更要随时留意。孩子对自我的保护意识不及成人,所以开车经过学校、小区等路段时,要提前减速,防范有孩子突然冲出。

    “教导孩子培养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最重要的就是爸爸妈妈的以身作则,从小为孩子们树立起良好的榜样。”漯河交警提醒家长朋友,孩子对距离、速度、空间的感知能力较低,快速的车流容易导致他们紧张失措。日常带小一点的孩子出门,一定要牵着他们的手过马路。切勿让孩子脱离自己的手在路上横穿猛跑、追逐打闹!大一点的孩子也要经常提醒,过马路注意观察路况。安全意识,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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