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河南新闻 > 开封解除大气红色预警
  • 开封解除大气红色预警

    时间:2019-10-08 21:33:26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联胜

    10月2日,开封大气办发布通知,解除开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2019年9月24日至10月2日,我市经历了2019年秋冬季以来第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市环境攻坚办于9月24日下发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均能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及响应,有效形成了全市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联防联控。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预报中心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10月2日至3日,我省气温持续偏高,以臭氧轻度污染为主;10月4日至7日气温下降明显,扩散条件转好,国庆期间全省整体空气质量良好。经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照省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响应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汴政办﹝2019﹞87号)规定,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决定,于2019年10月2日上午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请各县、区政府以及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本次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阶段的评估工作,结合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管控和治理措施,并根据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特别是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技术指南》《河南省微涉气行业管控措施技术指南》和全市同行业、污染防治同水平企业减排措施不一致的,应纳入却未纳入应急管控清单的,以及未按照实际生产量上报生产线信息导致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企业,要逐家对照修改完善,特别是本次预警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工业企业减排情况(含停限产企业数量、减排量等)、建筑工地扬尘源减排情况等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预警响应阶段的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对策措施。将新修订的工业源管控清单及重污染天气评估报告于10月3日下午18:00时前报送至市环境攻坚办应急管控工作部。

    联 系 人:刘建立、苏 华

    邮 箱:gjbyjz@163.com

    联系电话:23620015、23660118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