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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前再敲警钟!濮阳这3人被通报

    时间:2019-09-11 18:39:46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记者从清风龙都了解到,濮阳节前再敲警钟!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为重要。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华龙区环卫局机械化一公司经理翟利鸣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春节期间,翟利鸣收受公司员工马某某云烟牌香烟一条、驴肉4斤、面粉一袋;收受公司员工王某某黄鹤楼牌香烟两条;收受公司员工梁某某云烟牌香烟一条;收受公司员工刘某某小熊猫牌香烟一条,上述礼品折合人民币1740元。2019年7月,华龙区监委给予翟利鸣政务记过处分,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台前县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李言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7年8月,李言泽任台前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期间,违规列支烟酒副食费用20711元,吃喝招待费用20030元,共计40741元。2019年5月,台前县纪委监委给予李言泽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濮阳县胡状镇卫生院卫管站原副站长、工会主席王刚违规操办其外孙“满月酒”问题。

    2019年7月10日,王刚为其外孙举办“满月酒”,通知其管理对象及本单位职工参加,违规收取礼金8900元。2019年8月,濮阳县纪委监委给予王刚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三起违纪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缺乏敬畏、行无规矩,甚至党的十九大以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上述典型问题的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引以为戒。

    一要严守纪律底线。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检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关键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要求,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开展节前廉洁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三要从严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违规吃喝、收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严格“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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