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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一起十三年的错案回归正义 蒋汉生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人物

    时间:2018-12-20 17:19:48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2018年12月18日,5000万次网络投票加专家评审,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产生。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正处级检察员蒋汉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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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汉生,男,195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正处级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在职期间,蒋汉生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本着“错案就要纠正”、“有罪的人必须受到追究”的执法理念,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抗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特别是胥敬祥案件,经过他7年多的不懈努力,通过抗诉最终得以纠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评选十位中国“十年法治人物”,评选标准是新世纪十年来(2001~2010)具有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的法治人物,他当选的颁奖词是:正义有时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一个检察官,用七年的努力,使一起十三年的错案回归正义;“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中国法治完成了一个关键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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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河网记者在蒋汉生家里见到了他。一上午的交谈,蒋汉生带记者开启了一段回忆过去的旅程。

    记者:听说10年动乱期间,你家里也受到了波及,你怎样看待这段经历?

    蒋汉生:文革时候,我父母都成了“走资派”,经常挨批斗。那时候,我老盼着家里能够“平反”,母亲时常对我说:“我们没有错,将来会平反的。”虽然后来父母都“平反”了,但这个苦难经历使我更理解那些被冤屈的人,遇事儿有了恻隐之心,能够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对不平的事儿就想伸张正义,特别是对弱势群体我会给予更多的关注。

    记者: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你都在哪些部门工作过?

    蒋汉生:我1985年调到省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刑检处、公诉处工作。作为一名主诉检察官,我的主要职责就是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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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你理想中的检察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

    蒋汉生:法律是老百姓寻求公平与正义的最后希望,检察官应该是一个公正、善良的人。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让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公平正义的阳光。

    记者:你是怎样理解公平的?你认为司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蒋汉生:我认为公平应该是不分阶层的,在商品社会,有些人一看权,二看 钱,弱势群体的利益往往被漠视。小人物也是人,也是一生,他们的宪法权利也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刑诉法的两个基本原则和任务,这两大任务同等位置,同等重要,背离任何一项都会破坏法律的公平公正,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受到损害,甚至会造成社会对立和不安定。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不得其报,都做土匪强盗。我们的司法过程就是要让善恶各得其报,公平得以实现,这个社会才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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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检察职业生涯中给你留下了哪些难忘的记忆?

    蒋汉生:1991年的春天,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连续发生十几起抢劫案。后来有人举报村民胥敬祥穿的一件绿色毛背心是被害人被抢的物品,公安机关因此将其拘留。尽管胥敬祥交代毛背心是他在旧货摊上买的,但公安机关并未采信,最终他被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直到1997年,我在审查另一起案件时,发现与该案密切相关的胥敬祥案存在疑点。经过多方调查后,在省检察院的支持下,我为胥敬祥作无罪抗诉。2005年3月15日,蒙受13年牢狱之灾的胥敬祥终于走出了监狱。“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说起来容易,能真正做到却不那么容易。一桩刑事案件发生了,社会舆论、外部干扰常常会给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造成很大压力。司法者只有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记者: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参加河南代表团座谈时说:“河南为我们培养了一批非常优秀的检察官,其中有蒋汉生。为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纠正司法不公,蒋汉生不惜十几年为一个案子奔波,顶着很大的压力,最后把错案纠正过来。我觉得检察官都应该像蒋汉生这样,认真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让我们的老百姓普遍地享受到司法的公正。”你怎样看待贾检这个评价?

    蒋汉生:这是领导对我的褒奖和鼓励,我只是办了几起案子,做的有限,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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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总结你的职业生涯,你觉得检察官如何做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蒋汉生:退休前,我办理了100多起抗诉案件,有抗诉成功的,也有“走麦城”的。那些年,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办案。

    检察官要敢于与错案较真儿。如果办案人员不坚持正确的意见,没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执着,不与错案较真儿,作为办案者个人或许没什么损失,但是,它会因此改变一个家庭、一个地方的百姓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甚至会动摇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因此,尽管困难重重,尽管一路逆风,也要不畏艰难、锲而不舍地坚持和努力为无辜百姓讨回公道,为党和政府赢得信任。

    记者:退休后,这几年你干了哪些工作?

    蒋汉生:退休这几年,我依然时刻关注着检察机关的发展。现在仍然不断有外地政法机关请我去讲课,传授办案经验;有影视机构请我对律政题材影视剧、法治节目把关;还有当事人,请我对案件提出专业意见。干了一辈子检察,积累了一些经验,能继续为法治进步作一点贡献,我感觉特别值。

    记者:40年来,无数像你一样的老检察官为检察事业的发展默默付出,辛勤耕耘。对于检察机关40年来的变化发展,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蒋汉生:发挥监督职能,履行监督职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当年,我通过12年的努力,将一名涉嫌犯罪的公职人员绳之以法;用8年的坚持和执著,为一位素不相识的普通农民洗冤纠错,之所以能够成功,离不开组织的支持。省院从始至终态度、观点都是一致的,就是支持我把这个案件办到底,既然发现这个案判错了,不管多长时间,我们都要实事求是。现在检察工作形势很好,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实实在在。当年想办、办不到的一些事情,今天都落实了。我觉得,40年来,检察机关的变化发展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壮大的一个缩影,也是党和国家重视法治建设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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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对检察事业未来的发展,你最想说些什么?

    蒋汉生:现在的年轻检察官专业素质都比较高,平等意识也很强,希望他们坚持以人为本,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让人民群众通过我们的执法办案,亲身感受检察机关的公正,相信国家法治的力量,自觉推动民主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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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蒋汉生始终对法律忠诚执着,对人民满腔热忱,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先后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500余起,成功主办100余起刑事抗诉案件,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

    蒋汉生曾两次荣立一等功,三次荣立三等功并多次受到嘉奖。2005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其“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05年12月中宣部、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评选其为2005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法制日报评选其为2005年度法治新闻人物;2006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其为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2010年12月他被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评为“十年法治人物”;中央政法委编著《政法群英录》,他名列其中;在新中国六十华诞的庆典上,作为全国政法机关二十名代表之一,他站在“依法治国”的彩车上,通过天安门广场,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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