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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义市与上街区发布限行 郑州所辖县区限行新政已调整

    时间:2018-11-24 17:25:02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网讯 11月24日起,郑州市上街区将正式启动车辆限行新政,按照22日出台的《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从2018年11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19时实施限行。

    通告指出,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上街区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城区金华路以西(含本路)、昆仑路以东(不含本路)、工业路以南(含本路)、310国道以北(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违反通告之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同时,《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上政通〔2018〕1号)自11月24日起暂停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11月22日,巩义市政府发布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决定从11月26日起到12月31日止,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在限定区域内实施单双号限行。

    巩义市限行区域为: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苏秦路以北(含苏秦路)、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的市区所有道路。限行区域内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巩政通〔2018〕1号)自11月26日起暂停施行。

    据了解,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两地均发布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机动车类别: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外,还应遵守当地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限行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此外,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当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经梳理,随着郑州市限行政策的出台,该市所辖各县(市)区均已调整了机动车限行措施。荥阳市于11月21日实行每天7时至21时限行,新密市于11月21日实行每天7时至21时限行,新郑市于11月23日实行每天7时至21时限行,登封市于11月24日实行每天7时至21时限行,中牟县于11月24日实行每天7时至19时限行。(王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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