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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晨撞坏信号灯 司机逃逸受重惩

    时间:2018-11-20 19:19:56  来源:南阳晚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徐蕾 特约记者朱付新)在道路上施工不慎撞坏交通信号灯,司机张某扬长而去。11月15日夜,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民警将逃逸的货车司机张某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张某成也成为市区因毁坏交通设施而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11月14日凌晨4时左右,家住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下王庄的村民张某,驾驶豫RA3230重型自卸货车来到南阳市区新华路与车站路交叉口施工工地,当他竖起自卸车厢板倒车时,将空中悬挂的一组三色信号灯全部挂掉在地,导致该路口正常的信号灯指示瞬间失效。现场虽有施工人员对张某进行提醒,但他选择驾车离开现场,回家休息。

    案发后,四大队民警顺线追踪,经过依法调查、取证、鉴定等,于11月15日下午3时左右,将肇事逃逸的张某传唤到案。经认定,张某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成立,其本人也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处以7日行政拘留、500元罚款的处罚。因一念之差,侥幸“一走了之”的张某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除了被拘留、罚款外,他还要承担“损坏信号灯4100多元的赔偿、驾驶证一次被记12分并降级等”的违法成本。

    民警告诉记者,信号灯、护栏等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完善完好的交通设施,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如损坏没有及时恢复,极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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